1833年儲蓄銀行與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為州庫服務的儲蓄銀行
該州的第一家金融機構是成立於1833年的 Cassa Ticinese di Risparmio(提契諾儲蓄銀行)。其檔案現存於洛迦諾市檔案館,包括其在洛迦諾、盧加諾、貝林佐納和門德里西奧各營業處的賬簿,以及有關其設立的往來信函和文件。1這家儲蓄銀行屬於十九世紀上半葉在瑞士各地興起的公益性儲蓄銀行運動。到1850年,全國約有150家此類機構,合計持有當時全部181家瑞士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總額的一半。市鎮和州常常創辦這些機構,或以擔保和捐贈資本加以支持,而由地方顯貴以名譽職務進行管理。其最初的客戶是小額儲戶,儲蓄銀行向他們支付利息,利率隨存款增加而遞減。其貸款業務僅限於抵押貸款。2
提契諾儲蓄銀行有其特殊用途。Pietro Nosetti 對1861年至1939年提契諾銀行業的研究是現代的權威論述;據他所述,這家儲蓄銀行的功能基本上僅限於將儲蓄引入州財政。3這個年輕的州預算長期短缺,修路、辦學和維持行政都缺錢,於是把公民的存款當作信貸來源。因此,這家儲蓄銀行兼具了後來瑞士法律會加以分離的兩項職能:它向公眾吸收存款,又把存款貸給作為其發起者的公共機關。它與 Società ticinese di utilità pubblica(提契諾公益協會)——弗蘭希尼及其他自由派人士活躍其中的改革團體——之間的聯繫,見於洛迦諾檔案館對該協會文件的提及。4這家儲蓄銀行是自由派建構國家的工具,而其客戶則承受著州財政興衰的風險。
1858年6月8日法令
1850年代,自由派政府決定以一家完整的商業銀行取代這家儲蓄銀行。通過1858年6月8日的立法法令,州大議會批准設立 Banca Cantonale Ticinese(提契諾州立銀行),其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資本100萬瑞士法郎,分為5,000股,每股200法郎。州政府認購了1,000股,即資本的五分之一。設立法令給予該銀行三十年內免繳一切稅款的待遇,並責成其接管州儲蓄銀行的經營,包括其負債。5該銀行在其整個存續期內享有獨家銀行特許權,有權發行銀行券,州內所有公共金庫均須按面值接受;此外還有權為州政府、公共機構和私人辦理現金業務。政府向其董事會派駐一名代表。在最初五年內,如遇異常的銀行券兌付潮威脅其流動性,州政府承諾以最多50萬瑞士法郎提供支持。6
該銀行章程第108條規定,政府與銀行之間的私法爭議由三人組成的仲裁庭裁決。7儲蓄銀行(Cassa di Risparmio)於1858年併入這一新機構,而該銀行於1861年在貝林佐納開始營業。8各種史料所記日期不一,原因在於公司的設立、在官方登記簿中的登記以及開業分別發生在不同年份:《瑞士歷史詞典》記為1858年,瑞士外交文獻數據庫記為1859年,Nosetti 則以1861年作為其作為該州第一家現代銀行開始營業的年份。9
註釋
- Archivio comunale di Locarno,fondo AB.2 “Cassa di Risparmio”(1833—1858),瑞士經濟檔案數據庫中的說明,https://ub-archeco24.ub.unibas.ch/index.php/cassa-di-risparmio(洛迦諾、盧加諾、貝林佐納和門德里西奧各營業處的賬簿;共75卷)。 ↩
- Peter Püntener,“Casse di risparmio”,載於 DSS,2012年2月13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14063/。 ↩
- Pietro Nosetti,“Le secteur bancaire tessinois: origines, crises et transformations”,第三屆瑞士歷史學日會議論文,弗里堡,2013年2月7—9日,https://infoclio.ch/sites/default/files/standard_page/nosetti2013.pdf。專著版本為 Pietro Nosetti,Le secteur bancaire tessinois. Origines, crises et transformations (1861–1939)(Alphil,“Culture, savoirs et patrimoine”叢書),ISBN 978-2-88930-177-5;節選見 https://www.unifr.ch/alumni/de/assets/public/Alumni/pdf/livre_pietro_nosetti_banques_tessino ises.pdf。 ↩
- fondo AB.2 的說明(同上),其中提及 Società ticinese di utilità pubblica 的文件。Marcacci,“Franscini, Stefano”(同上)記載弗蘭希尼推動了若干公民和慈善團體,但未提及該協會的名稱。 ↩
- 聯邦法院,1885年2月7日判決,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c. Cantone Ticino,BGE 11,https://www.servat.unibe.ch/dfr/pdf/c1011090.pdf。 ↩
- 聯邦法院,1892年11月11日判決,Banca cantonale ticinese c. Cantone Ticino,BGE 18 No. 146,https://www.servat.unibe.ch/dfr/pdf/c1018956.pdf(對特許權和章程的概述)。 ↩
- BGE 18 No. 146(同上)。 ↩
- fondo AB.2 的說明(同上):“La Cassa di Risparmio fu assorbita nel 1858 dalla Banca cantonale ticinese”;1861年見 Nosetti 2013(同上)。 ↩
- Yves Froidevaux,“Banche cantonali”,載於 DSS,2015年4月8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14065/(提契諾,1858年);Dodis,“Banca cantonale ticinese”,https://dodis.ch/R23215(1859年成立,1914年解散);Nosetti 2013(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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