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穩定幣補充指引
2019年9月11日,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發佈了其首次代幣發行(ICO)指引的補充文件,專門處理穩定幣問題,即價值與某種資產(如貨幣、大宗商品、不動產或證券)掛鉤的代幣。FINMA表示,將適用“實質重於形式”和“同樣風險,同樣規則”的原則。穩定幣的法律定性取決於其持有人對發行人或第三方所取得的權利,以及基礎資產的性質。如果代幣與某一特定法定貨幣掛鉤,並附有固定的贖回請求權(例如一枚代幣兌換一瑞士法郎),FINMA認為應將其定性為銀行法意義上的存款。如果代幣掛鉤的是一籃子資產,該資產為持有人的利益並由持有人承擔風險進行管理,且贖回請求權取決於價格,則很可能構成集合投資計劃。與大宗商品掛鉤、僅證明持有人所有權的代幣,一般不構成證券;而若持有人僅對發行人享有純粹的合同請求權,則對於銀行貴金屬而言指向存款,對於其他大宗商品而言則指向證券,並可能構成衍生品。1
該補充文件與FINMA對日內瓦Libra協會詢問的答覆同時發佈。Libra協會是Facebook於2019年6月為發行全球性穩定幣而組建的聯盟。FINMA表示,按所描述的方案,該項目需要依據《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法》(FMIA)取得支付系統牌照,須受反洗錢規則約束,其儲備管理也必須滿足與銀行相當的要求。FINMA還要求儲備的收益與風險完全由該協會承擔,從而使代幣持有人不承擔這些收益與風險。2 Libra項目於2020年12月更名為Diem;2022年1月,Diem協會終止了該項目,並將其資產出售給Silvergate Capital。儘管如此,FINMA的分析預見了一個將在2024年和2025年再度出現的主題:承諾按面值贖回的穩定幣發揮著貨幣職能,必須按照該職能相應地予以監管。
早期針對未經許可發行的執法行動
FINMA的執法實踐印證了上述指引。記錄最為詳盡的案例涉及一家公司:該公司於2017年和2018年進行了一次ICO,從約37,000名投資者處募集了價值超過9,000萬瑞士法郎的資產,併發行了被其稱為債券的代幣。在2019年3月15日的裁決中,FINMA認定該公司未持有銀行牌照而以商業方式吸收公眾存款,從而嚴重違反了1934年11月8日《聯邦銀行與儲蓄銀行法》(《銀行法》,BankA,SR 952.0)第1條第2款。聯邦行政法院於2021年3月2日對上訴不予受理,該裁決因而生效。3 該公司曾向代幣持有人承諾分享其利潤,並賦予一項類似於還款請求權的合同權利。由於這些代幣不符合銀行法意義上債券的要求,債券豁免不予適用。2019年3月27日的新聞稿點名該公司為envion AG。該公司曾以美元、以太幣和比特幣為對價發行EVN代幣,楚格州法院已於2019年3月宣告其破產,清算工作因此移交楚格破產管理局。4
該案表明,發行人為其代幣所貼的標籤並不具有決定意義。FINMA審查了發行人所承擔的義務,並認定這些義務構成存款,與所採用的技術無關。對提契諾州的實務而言,其教訓在於:若代幣銷售向投資者承諾固定或浮動回報,卻既無符合招股說明書要求的債券結構,也無銀行牌照,則發行人及其董事將面臨《金融市場監管法》(FINMASA)第31條至第37條規定的全部執法措施,包括清算和破產。董事和經理人還可能因未經許可從事經營活動,依據FINMASA第44條被聯邦財政部提起刑事訴訟。
註釋
- FINMA,新聞稿“FINMA publishes 'stable coin' guidelines”,2019年9月11日,https://www.finma.ch/en/news/2019/09/20190911-mm-stable-coins/(基礎資產:貨幣、大宗商品、不動產、證券;“實質重於形式”;“同樣風險,同樣規則”)。FINMA,“Supplement to the guidelines for enquiries regarding 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initial coin offerings (ICOs)”,2019年9月11日,https://www.finma.ch/en/~/media/finma/dokumente/dokumentencenter/myfinma/ 1bewilligung/fintech/wegleitung-stable-coins.pdf(以法定貨幣計價的固定贖回請求權:“應定性為銀行法意義上的存款”;附有取決於價格的贖回請求權的一籃子資產:“很可能構成集合投資計劃”;單純的所有權:“一般不構成證券”;對“銀行貴金屬”的合同請求權:“很可能”構成存款;其他大宗商品:證券,“並可能……構成衍生品”)。 ↩
- FINMA,2019年9月11日新聞稿(見上)(日內瓦Libra協會的詢問;依據FMIA的支付系統牌照;反洗錢;儲備的風險與收益“完全由Libra協會承擔”)。關於更名及項目終止,參見Wikipedia(作為最後手段使用),“Diem (digital currency)”,https://en.wikipedia.org/wiki/Diem_(digital_currency)(2020年12月更名為Diem;2022年1月Diem協會終止運營,其資產據報道以2億美元出售給Silvergate Capital)。 ↩
- FINMA,執法案例報告2019-15,https://www.finma.ch/it/documentazione/rendicontazione-in-materia-di-enforcement/ kasuistik/2019-15/(2019年3月15日裁決;約37,000名投資者;超過9,000萬瑞士法郎;未經許可吸收公眾存款,BankA第1條第2款;聯邦行政法院B-2237/2019號案,2021年3月2日對上訴不予受理的決定;2019年3月27日新聞稿)。 ↩
- FINMA,新聞稿“FINMA ascertains illegal activity by envion AG”,2019年3月27日,https://www.finma.ch/en/news/2019/03/20190327---mm---envion/(至少37,000名投資者;超過9,000萬瑞士法郎;EVN代幣;以美元、以太幣和比特幣支付;楚格州法院於2019年3月宣告破產)。案例報告2019-15(見上)連結至該新聞稿。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