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卑斯山南的屬地:1403—1798年的邦聯統治、司法與公共財政——概述與總結
在將近三個世紀里,今天提契諾州的這片土地是作為一組屬地來治理的。從1403年烏里首次推進至萊文蒂納,到1798年2月和3月的革命,聖哥達山口以南的山谷和湖濱城鎮一直由位於阿爾卑斯山以北、講德語的瑞士各州統治;在大多數轄區,這些州每兩年派來一位新的總督。意大利語文獻稱這些領地為baliaggi(轄區),德語文獻則稱之為ennetbirgische Vogteien或Gemeine Herrschaften(“山那邊”的領地和“共同領地”)。1其中八個一直存續到1798年:萊文蒂納、里維耶拉、布倫尼奧、貝林佐納、盧加諾、洛迦諾、門德里西奧和馬焦河谷。第A.I章已將這片土地及其領主的歷史追溯至約1500年。本章探討的問題是:邦聯如何取得這些領地,如何治理它們,司法如何運作、費用由誰承擔,公共資金如何籌集和使用,以及長期的從屬經歷對一個後來成為瑞士第三大金融中心的地區的法律文化意味著什麼。
本章的論點是:邦聯在意大利語轄區的統治結合了兩個現代讀者往往會分開看待的特徵。第一是地方法律和自治的顯著延續:統治者確認城鎮和山谷的章程,讓公社(comuni、vicinanze)自行管理其公地和自身稅收,所徵收的直接稅相對較少。第二是一種治理體制:其中的最高法官同時也是私人經營者,他花錢買下官職,靠規費、罰金和沒收財產獲取收入,兩年後即離任。因此,較輕的財政負擔與沉重且難以預測的司法負擔相伴而行。統治各州代表每年進行的巡查,即sindacato(年度審查會),是唯一的制度性制約,儘管它本身也是一個對其所審計的收入懷有財務利益的政治機構。
這些特徵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後來的州。對遠方權威的不信任、對公社自治的執著、對司法可被買賣的記憶,以及對既約束被治理者也約束當局的固定規則的要求,在提契諾從1830年代的Stefano Franscini直至今日的種種辯論中都清晰可見。本章最後一節將線索從landfogto(轄區總督)延伸至《聯邦憲法》和提契諾州憲法的現代保障:由公共預算供給經費的獨立法院、每一項稅收都須有法律依據、監管機構與其所監管的收入相分離,以及盧加諾的私人銀行、受託機構和貿易公司今天所依賴的財政可預見性。在提契諾各山谷受阿爾特多夫、盧塞恩和蘇黎世統治之時,日內瓦捍衛了自身的獨立;關於從屬地位終結的一節將對二者進行比較。建築師和藝術家的移民以及聖哥達的過境經濟,則留待第A.III章和第A.IV章論述。
結論
邦聯在1403年至1516年間分三波取得了意大利語轄區,每一波都得益於米蘭公國的一次危機,並都通過條約得以鞏固:1480年的和約涉及萊文蒂納,1503年的《阿羅納條約》涉及貝林佐納、里維耶拉和布倫尼奧,1516年的《永久和約》則涉及盧加諾、洛迦諾、門德里西奧和馬焦河谷。直至1798年,它們一直作為一州、三州或十二州的共同領地而受到治理。它們的體制如同一處共同所有的產業:由共有人任命輪換的總督,共有人代表每年開會審計賬目並審理上訴,並以確認地方章程和特權作為法律秩序的基礎。
這一體制有兩副面孔。它保存了倫巴第的法律傳統、城鎮和山谷的章程以及vicinanze(鄰里公社)的自治,並且很少徵收常規稅。與此同時,它把司法交到了這樣一些總督手中:他們往往為官職付過錢,任期兩年,靠規費、罰金和沒收財產獲取收入。sindacato(年度審查會)提供了一種救濟途徑,但它本身由利害關係方組成,部分經費也由屬民承擔。糧食供應取決於米蘭的意願,財產安全取決於不斷更換的總督的行為。1755年的萊文蒂納起義以及Schinz和Bonstetten的啟蒙主義批判暴露了這一體制的弊端,而它在1798年春天短短几周內便土崩瓦解。
轄區的歷史對現代金融中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以反襯的方式表明了法治制度的意義所在。司法職務與司法收入的分離、法院和監管機構的獨立、稅收法定以及對合法期待的保護,是現代瑞士法律對轄區居民親身經歷過的問題所給出的回答。在從屬時期倖存下來的公社自治,在《聯邦憲法》的保護下,已成為提契諾財政和政治秩序的基礎之一。提契諾人對私人安排、公證文書和低調中間人的偏好,其部分根源也在於三個世紀以來與一種不可依賴的公共司法打交道的經歷。第A.III章和第A.IV章將從治理轉向該地區的經濟:以匯款資助村莊的移民建築師和藝術家,以及城鎮賴以為生的聖哥達過境貿易。
五句話概括
在1403年至1516年間,先是烏里,隨後是烏里與施維茨和下瓦爾登,最後是十二個州,取得了構成今天提契諾州大部分地區的八個意大利語轄區,並將其作為共同領地治理至1798年春天。統治各州確認了地方章程,將公社自治和地方稅收留給vicinanze(鄰里公社)和城鎮,因此向主權者繳納的常規稅一直較輕。相比之下,司法則由landfogti(轄區總督)執掌,他們往往買下官職,任期兩年,靠規費、罰金和沒收財產為生,僅受統治各州代表組成的年度sindacato(年度審查會)的有限監督。對米蘭糧食的依賴、1755年萊文蒂納起義遭到的鎮壓以及啟蒙主義對這一體制的批判,塑造了提契諾人對從屬地位的記憶,並被他們帶入1798年選擇瑞士的決定之中,這是一條與獨立的日內瓦截然不同的道路。領取薪俸的獨立法官、歸屬國家的罰金和沒收財產、以正式法律為依據的稅收,以及與其所監管的收入無利害關係的監管機構,這些現代保障是針對轄區弊端的制度性回答,也構成了盧加諾金融中心賴以建立的信任的法律基礎。
註釋
- Lucienne Hubler, “Ennetbirgische Vogteien”, 載於 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HLS),2017年10月4日版本,https://hls-dhs-dss.ch/de/articles/046979/(意大利語版:“Baliaggi italiani”,https://hls-dhs-dss.ch/it/articles/046979/)。該條目將盧加諾、門德里西奧、洛迦諾和馬焦河谷視為1512年至1798年間十二州的共同領地,並在廣義上將貝林佐納、布倫尼奧、里維耶拉和萊文蒂納也包括在內。德語詞ennetbirgisch意為從北方看的“山那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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