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透明度與盡職調查
這場政策辯論最終在《瑞士債務法》(CO)中形成了兩套規則。自2021年1月1日起,須接受普通審計、從事礦產、石油、天然氣或原始森林木材開採的公司,必須披露其在每個財政年度內向國家機構支付的10萬瑞士法郎及以上的款項(依當時編號為CO第964a–964f條)。1在“負責任企業”全民倡議於2020年11月29日被否決之後,間接反提案為大型公共利益實體引入了關於環境事項、勞工、人權和反腐敗的報告義務,並就來自衝突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衝突礦產(錫、鉭、鎢和金)以及童工問題規定了專門的盡職調查和報告義務。2上述義務自2022財政年度起適用。
對大多數盧加諾貿易商而言,這些規則的直接影響有限。付款透明度規則適用於開採企業,而非貿易商本身,不過聯邦委員會可以在國際協調做法的框架內將其擴展至從事原材料貿易的公司。3非財務報告義務僅適用於具有公共利益的大型公司,而盧加諾貿易商中鮮有屬於此類者。衝突礦產盡職調查義務涉及門德里西奧托地區的黃金精煉廠,以及進口此類礦產超過實施條例所定門檻的貿易商。間接影響則更大。為盧加諾貿易商提供融資的銀行、購買黃金的精煉廠以及購買鋼材的客戶,均對供應商適用其自身的盡職調查標準,而這些標準又受到聯邦指引和歐洲法律的影響。
2023年的統計授權與政治辯論
2022年的戰爭重新引發了政治辯論。有批評指出,瑞士對一個曾交易大量俄羅斯大宗商品的行業所知甚少。為此,聯邦委員會於2023年11月22日批准就國際大宗商品貿易對國內政策和對外政策的重要性開展分析,並授權聯邦統計局測算該行業的增加值。該項分析預計在四年內需要兩個全職崗位。4與此同時,媒體報道稱,國民院通過了一項要求就大宗商品貿易立法的動議,而行業和聯邦委員會此前一直反對這一訴求。52023年9月,國民院還通過了上文提及的關於大宗商品行業制裁執行的議案。62025年11月公佈的首批增加值數據連同其按州細分的結果,是這項授權的第一項成果。提契諾州由此首次擁有了屬於自己的統計畫像。
註釋
- SECO, Stand der Umsetzung der Empfehlungen(2021年4月21日,見上文)(CO第964a–964f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披露每年超過10萬瑞士法郎的向國家機構的付款)。 ↩
- SECO, Stand der Umsetzung der Empfehlungen(2021年4月21日,見上文)。 ↩
- 《瑞士債務法》第964i條(適用範圍的擴展:聯邦委員會可規定,“作為國際協調程序的一部分”,相關義務亦適用於從事原材料貿易的公司),https://lawbrary.ch/law/art/OR-v2025.01-en-art-964i/;SECO,2021年4月21日實施報告(見上文)(“Eine Delegationsnorm ermächtigt den Bundesrat, diese Transparenzvorschriften auch auf den Rohstoffhandel auszudehnen”)。 ↩
- Cash,2023年11月22日(見上文)。 ↩
- Cash,2023年11月22日(見上文)。 ↩
- Plattform J,2023年9月21日(見上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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