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度、稅務合作與受益所有權——概述與總結
2026年10月1日,兩部聯邦法律同時生效,改變了盧加諾每一位公司設立代理人、受託人和律師的日常工作。《法人透明度及受益所有人識別聯邦法》(Bundesgesetz über die Transparenz juristischer Personen und die Identifikation der wirtschaftlich berechtigten Personen,TJPG;意大利語為Legge sulla trasparenza delle persone giuridiche,LTPG)設立了一個聯邦中央登記冊,登記最終控制瑞士公司的自然人。經修訂的《反洗錢法》(AMLA)則將盡職調查義務擴展至為公司或房地產交易進行架構安排的顧問、律師和公證人。1兩者共同完成了一個始於2018年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2019年廢除大部分無記名股票的進程。提契諾的società anonima(SA,即瑞士股份公司)再也不能由任何瑞士機關都無法指名的人持有。意大利居民的瑞士銀行帳戶每年9月都會被報告給羅馬;從2027年起,通過服務提供商持有的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也將逐步適用同樣的規則。
本章探討:曾經構成盧加諾向意大利客戶所提供服務之核心的保密性還剩下什麼,以及取而代之的是怎樣的法律架構。本章的論點是,透明度如今在三個層面上運作,執業者必須將它們區分開來。第一個層面是公司層面:誰擁有並控制一個法人實體,哪些登記冊記錄這些資訊,誰可以查閱。第二個層面是稅務層面:哪個稅務機關通過自動、自發或應請求的方式獲悉哪些資產和收入。第三個層面是刑事層面:在瑞士或意大利,不披露何時構成犯罪,以及此類犯罪的所得何時成為洗錢的對象。由於瑞士和意大利的法律在這三個層面上都在變化,而且速度往往不同,在邊境兩側都擁有資產的客戶同時暴露於較慢和較快的兩套制度之下。
本章以第E.II章為基礎,該章講述了意大利稅務特赦的歷史、2015年瑞士–意大利議定書以及與意大利自動交換資訊的啟動,此處不再重複。第G.III章討論《反洗錢法》、舉報辦公室MROS和有組織犯罪,第G.I章和第G.II章則涵蓋貿易融資和制裁。本章從廢除無記名股票和全球論壇的同行評議入手,進而討論新的透明度登記冊和顧問的義務。隨後考察金融帳戶、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稅務裁定以及最低稅的自動交換,再轉向行政協助和兩國的刑事稅法。接下來是意大利的受益所有人登記冊和意大利的監控規則,本章最後為具有意大利關聯的客戶提供一份執業者路線圖。
結論
2015年至2026年間,瑞士逐步建立起一套公司和稅務透明度體系,消除了盧加諾與意大利之間很大一部分業務曾經賴以存在的條件。無記名股票已成為歷史。提契諾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必須向一個稅務機關和刑事追訴機關可以查閱的聯邦登記冊報告。銀行帳戶每年都會被報告給意大利,稅務裁定和國別報告也在自動流轉。不久之後,在瑞士服務提供商處持有的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也將適用同樣的規則。在意大利一側,quadro RW、對受益所有人的穿透審查,以及一旦最後一項實施法令通過即可運作的受益所有人登記冊,使整個圖景趨於完整。如今,每個國家都掌握了其所需的、關於對方國家居民的大部分資訊。
剩下的是法律後果上的差異。瑞士刑法仍然區分逃稅與稅務欺詐,並且只把加重的稅務欺詐視為洗錢的上游犯罪;而意大利刑事稅法則對超過一定門檻的不實申報和漏報予以處罰,一筆數額可觀的未申報投資組合很容易就會超過這些門檻。意大利2024年的改革減輕了與繳稅相關的罪名,並協調了刑事程序與稅務程序,但申報類罪名原封未動。瑞士的職業保密義務繼續保護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不過經修訂的《反洗錢法》已在法律意見與盧加諾律師和受託人經常提供的交易性服務之間劃出了更清晰的界線。
因此,執業者的任務已經發生了性質上的變化。一代人以前,盧加諾的顧問面對一個幾乎看不到什麼的外國稅務機關,提供的是保密服務。如今,他必須確保每個機關所看到的資訊準確、一致且完整,並確保客戶的架構能夠經受住綜合數據所帶來的審查。瑞士顧問的價值在於這項工作的質素、瑞士法律和制度的穩定性,以及對已全面申報資產的管理。
五句話概要
瑞士於2019年廢除了非上市無記名股票,並隨著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的《透明度法》,開始保有一個不公開的公司受益所有人聯邦登記冊,供有關機關和金融中介機構查閱。經修訂的《反洗錢法》將盡職調查義務擴展至設立或管理非經營性公司、或協助房地產交易的顧問,同時保留了律師就法律意見所負的職業保密義務。自動交換目前涵蓋與110個國家之間的金融帳戶、稅務裁定、國別報告和最低稅申報表,最早將於2027年擴展至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並將在2028年使FATCA轉向互惠模式。意大利通過quadro RW監控其居民的境外資產,依據經2024年修訂的第74/2000號立法令懲處嚴重的申報犯罪,並在歐盟法院於2026年5月21日確認其受益所有人登記冊之後,即將重新啟用該登記冊。對於具有意大利關聯的客戶而言,首要原則是一致性,因為向一個機關作出的每一項陳述都會與其他機關掌握的數據進行比對。
G部分結論
G部分考察了圍繞盧加諾銀行、貿易公司和受託人的合規架構。第G.I章描述了盧加諾實踐中的貿易融資:依據UCP 600的跟單信用證、依據URDG 758的保函、備用信用證,以及該市鋼鐵和農產品貿易商賴以生存的交易型大宗商品融資。該章還考察了2020年的欺詐案件和基於貿易的洗錢風險;對此,行業的回應是瑞士貿易與航運協會於2021年10月會同十家銀行制定的最佳實踐指南。第G.II章轉向南部邊境的制裁和出口管制,內容涵蓋《禁運法》、《烏克蘭條例》以及瑞士對歐盟各攬子措施的採納、鋼鐵進口禁令和石油價格上限、SECO和檢察機關的執法,以及基亞索海關實施的兩用物品管制。這兩章都表明,F部分所呈現的盧加諾大宗商品貿易這一獨特優勢,同時也是其最易受衝擊的側翼。
第G.III章討論了打擊洗錢和有組織犯罪的問題。該章追溯了《反洗錢法》、舉報辦公室MROS和《瑞士刑法典》第305bis條(SCC),'Ndrangheta和卡莫拉在瑞士及提契諾州的存在,以及與意大利檢察官合作的跨境案件。該章評估了住所公司和受託人帶來的風險、FATF對瑞士的評估,以及提契諾州檢察院和貝林佐納聯邦刑事法院的作用。本章則以公司和稅務透明度完成了這一部分:透明度登記冊、自動交換、兩國的刑事稅法以及意大利的監控規則和受益所有人規則。
綜合來看,這四章表明,盧加諾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如今既取決於其銀行、貿易和諮詢能力,同樣取決於其合規質素。這些法律工具屬於聯邦層面,其中許多還具有國際性質。然而,其適用在很大程度上落在設於提契諾州的機構和專業人士身上。銀行和受託人適用《反洗錢法》,檢察官和貝林佐納的聯邦刑事法院負責執行,州稅務管理部門處理自動資訊交換(AEOI)數據,而律師和公證人如今也承擔著自身的盡職調查義務。與意大利的邊境貫穿這四章。它是這些規則所要應對的風險之源,也是瑞士和意大利兩套體系必須結合起來解讀的原因。
這種解讀直接引向H部分。盧加諾的腹地是倫巴第,與意大利的關係決定了這座城市的商業、法律工作和勞動力市場。因此,H部分從合規轉向跨境的經濟和法律關係。第H.I章討論因蘇布里亞地區和frontalieri(跨境通勤者),第H.II章討論遷往提契諾州的意大利企業家,第H.III章討論日常實踐中的雙重徵稅協定。第H.IV章以跨境判決執行和資產追回結束這一部分。如果說G部分探討的是規則禁止什麼、要求什麼,那麼H部分考察的則是意大利人和瑞士人如何在這些規則之內生活、工作、投資和訴訟。
註釋
- “Geldwäscherei: Bundesrat setzt schärfere Regeln und neues Transparenzregister in Kraft”, law.ch, 2026年6月, https://law.ch/lawnews/2026/06/geldwaescherei-bundesrat-setzt-schaerfere-regeln-und-neues-transparenzregister-in-kraft/(聯邦委員會2026年6月12日的決定;經修訂的《反洗錢法》和TJPG於2026年10月1日生效;律師、公證人、受託人、資產管理人和房地產經紀人在公司設立、管理、架構安排和房產交易中的識別義務)。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