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監管的兩種模式:伯爾尼與布魯塞爾
瑞士的做法
瑞士並無關於人工智慧的一般性法律。2025年2月12日,聯邦委員會在審閱聯邦環境、交通、能源及通訊部(UVEK)應其要求編製的「可能監管模式概覽」後,確定了其做法。瑞士擬批准《歐洲委員會人工智慧框架公約》,並對瑞士法律作出批准所需的修訂。針對醫療衛生及交通等特定領域的人工智慧監管工作也將繼續推進。1 聯邦委員會宣布的目標是:鞏固瑞士作為創新中心的地位,保護包括經濟自由在內的基本權利,並增進公眾對人工智慧的信任。凡需修訂法律之處,應盡可能針對具體領域進行修訂,而跨領域的一般性監管應限於與基本權利相關的核心領域,例如資料保護。具法律約束力的措施應輔以自我聲明及業界解決方案等非約束性措施。聯邦委員會指示聯邦司法與警察部(EJPD)會同聯邦環境、交通、能源及通訊部以及聯邦外交部(EDA),於2026年底前擬定一份徵求意見草案,透過在透明度、資料保護、反歧視及監督領域採取必要的立法措施,以落實該公約。2
《歐洲委員會人工智慧與人權、民主及法治框架公約》於2024年5月17日通過,並於2024年9月5日在維爾紐斯開放簽署。這是首部關於人工智慧的具約束力國際條約。聯邦委員阿爾伯特·羅斯蒂(Albert Rösti)於2025年3月27日在斯特拉斯堡代表瑞士簽署了該公約。3 該公約要求締約方確保人工智慧系統在其生命週期內的各項活動均符合人權、民主及法治原則。公約適用於公共機關及其代表行為的私人主體。至於其他私人主體,各締約方可選擇直接適用公約義務,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應對相關風險。瑞士將領域性規則與一般性資料保護法及反歧視法相結合的做法,正體現了這種靈活性。
就金融領域而言,瑞士的做法意味著現行框架繼續適用。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依據各項金融市場法律中技術中立的規定,透過其指引、通函及監管實踐來監督人工智慧的使用。FINMA以「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表述概括其做法,並在技術中立的基礎上監督人工智慧的使用;此做法的前提是,以原則為導向的瑞士金融市場法能夠應對新風險,而無需為該領域另立專門法律。4 這項評估是否會因公約的實施,或在歐盟(EU)監管壓力的影響下而產生變化,是未來幾年懸而未決的問題之一。
註釋
- 聯邦委員會,「AI 監管:聯邦委員會將批准歐洲理事會公約」(新聞稿,2025年2月12日),https://www.admin.ch/gov/en/start/documentation/media-releases.msg-id-104110.html。 ↩
- 聯邦通訊辦公室(OFCOM/BAKOM),「人工智慧」,https://www.bakom.admin.ch/de/kuenstliche-intelligenz(目標、針對具體領域的修訂、不具約束力的措施;“Bis 「預計於2026年底,司法與警察部(EJPD)將與聯邦交通、能源與通訊部(UVEK)及聯邦外交部(EDA)共同擬定諮詢草案」,以及該頁面所連結的《關於人工智慧監管的現況分析》(2025年2月11日);聯邦委員會2025年2月12日新聞稿(同上),德文版 https://www.admin.ch/gov/de/start/dokumentation/medienmitteilungen.msg-id-104110.html。 ↩
- 歐洲委員會,「歐洲委員會通過首份關於人工智慧的國際條約」(2024年5月17日),https://www.coe.int/en/web/portal/-/council-of-europe-adopts-first-international-treaty-on-artificial-intelligence(由部長委員會在斯特拉斯堡通過,9月5日在維爾紐斯開放簽署);歐洲委員會,“The《人工智慧框架公約》」,https://www.coe.int/en/web/artificial-intelligence/the-framework-convention-on-artificial-intelligence(CETS第225號;針對私營部門的選項);聯邦委員會,“Switzerland簽署《歐洲委員會人工智慧公約》」(新聞稿,2025年3月26日),https://www.admin.ch/gov/en/start/documentation/media-releases.msg-id-104646.html(“On 3月27日,聯邦委員阿爾伯特·羅斯蒂將代表瑞士在斯特拉斯堡簽署……)。 ↩
- FINMA 調查(2025年4月,同上)(「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技術中立的監管);FINMA,第08/2024號指引(同上)(「適用於所有部門的技術中立、相稱且標準化的方法」)。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