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者應當記住什麼
為意大利家族提供諮詢
對意大利家族而言,過去十年的決定性變化在於:瑞士業務關係的價值如今體現在規劃上。家族的資產已經申報,其帳戶資訊已報送羅馬,其繼承將在兩國受到審查。因此,顧問的首要任務是協調在基本取向上仍然不同的兩個法律秩序。意大利法律通過特留份制度保護家族,並且根據Codice civile(《意大利民法典》)第458條,除家族協議外,任何人處分其未來繼承的協議均屬無效。1瑞士法律給予立遺囑人更大的自由,其經修訂的國際私法繼承規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居住在提契諾州的意大利公民可以為其繼承選擇意大利法律,而選擇瑞士法律則須具有瑞士國籍。未作選擇的,由慣常居所地決定,文件必須預見兩國將如何認定這一點(第E.V章)。
居所是第二個領域。自2024年起,根據《意大利所得稅統一法》(Testo unico delle imposte sui redditi,TUIR)第2條,凡個人和家庭關係主要在意大利發展,或在納稅期間的大部分時間身處意大利(不足一日的部分亦計算在內)者,即為意大利居民。3對於家庭或工作日仍留在意大利的人,瑞士居留許可和在海外意大利人登記冊中的登記都無法提供保護。因此,規劃遷居提契諾州的顧問必須從第一天起就記錄生活的變化,並保持這些記錄的時效性。信託和基金會是第三個領域。它們無法排除特留份;意大利依據TUIR第44條和第73條對外國信託的分配徵稅,2022年10月20日第34/E號通函對此作了說明。4最後,遺留帳戶和繼承資產需要分析意大利的時效期間、2009年第78號法令(DL)第12條對位於前黑名單國家的資產所設定的推定,以及quadro RW中遺漏申報的處罰(第E.II章)。5
為貿易公司提供諮詢
對貿易公司而言,第F部分的教訓是:實質是一切優勢的前提。自《稅制改革與老年和遺屬保險(AHV)融資聯邦法》(TRAF)以及提契諾州2020年和2025年的減稅以來,盧加諾貿易商的有效稅率已接近國際最低稅率,因此節稅幅度有限,而失去這一優勢的風險卻是真實存在的。董事會必須在盧加諾作出並記錄其決策,因為《瑞士債務法》(CO)第716a條賦予其不可轉讓的職責,而意大利法律則審查戰略管理和日常管理的所在地。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指南,證明貿易商利潤率合理性的職能必須由在盧加諾的人員履行。若公司的規模和產品使其落入相關適用範圍,公司還必須履行CO第964j條至第964l條關於衝突礦產和童工的盡職調查義務。6
制裁合規是第二個條件。盧加諾貿易商在法律上受瑞士法律約束,但其意大利僱員、其歐元和美元往來銀行以及其在倫巴第的買家,都把歐洲和美國的制度帶入其日常業務。第G.II章建議以最嚴格的適用標準作為工作規則,並對任何依賴瑞士偏離做法的交易記錄其合法性。獲得貿易融資是第三個條件。2020年的欺詐事件之後,銀行為那些其治理、交易對手篩查和單據紀律能夠取得銀行信任的貿易商提供融資,這有利於在這些職能上進行過投入的公司(第G.I章)。
註釋
- Codice civile,第458條,文本見Brocardi.it,https://www.brocardi.it/codice-civile/libro-secondo/titolo-i/capo-i/art458.html,引自第E.V章。 ↩
- 1987年12月18日《瑞士聯邦國際私法》(PILA),SR 291,第86條及以下各條,經2023年12月22日修正法修訂,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聯邦委員會,新聞稿“Internationales Erbrecht: Neue Regeln gelten ab dem 1. Januar 2025”,2024年6月26日,https://www.admin.ch/gov/de/start/dokumentation/medienmitteilungen.msg-id-101602.html;經修訂的PILA第90條和第91條,https://lawbrary.ch/law/art/IPRG-v2025.01-en-art-90 和 https://lawbrary.ch/law/art/IPRG-v2025.01-en-art-91,引自第E.V章。 ↩
- TUIR第2條第2款,經2023年12月27日第209號立法令第1條第1款修訂,文本見Brocardi.it,https://brocardi.it/testo-unico-imposte-redditi/titolo-i/capo-i/art2.html,引自第H.II章。 ↩
- Agenzia delle Entrate,Circolare n. 34/E del 20 ottobre 2022,“Disciplina fiscale dei trust ai fini della imposizione diretta e indiretta”,文本見Dirittobancario.it,https://www.dirittobancario.it/wp-content/uploads/2022/10/Circolare-Agenzia-delle-Entrate-20-ottobre-2022-n.-34-Trust.pdf,引自第E.V章。 ↩
- DL 78/2009第12條第2款,轉載於Corte di Cassazione 2018年2月2日第2662號裁定,Studio Cerbone對此作了概述,https://www.studiocerbone.com/?p=401961,引自第E.II章。 ↩
- 2021年12月3日《關於衝突受影響地區礦產和金屬及童工的盡職調查和透明度條例》(DDTrO),SR 221.433,見droit-bilingue.ch,https://www.droit-bilingue.ch/en-de/2/22/221.433-preamble-2.html。參見第F.II章。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