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私人客戶稅務
瑞士對個人的徵稅適度且可預期,並且不對私人動產的資本利得徵稅。對於遷居瑞士的企業家而言,選擇哪個州以及何時遷居,決定了他們能保留多少財富。
所得稅與財富稅
瑞士居民個人須繳納最高11.5%的聯邦所得稅(《聯邦直接稅法》第214條第1款(DBG)),另加州和市鎮所得稅,後者在各州之間差異很大。各州還對全球淨資產徵收年度財富稅,但境外不動產和境外常設機構除外(《聯邦州和市鎮直接稅協調法》第13條(StHG);DBG第6條第1款對所得適用同樣的免稅法)。
資本利得
出售包括股票在內的私人動產所得的收益免稅(DBG第16條第3款;StHG第7條第4款b項)。例外是職業證券交易者,其收益作為營業收入徵稅。瑞士不動產的收益須繳納州不動產增值稅(StHG第12條)。
定額稅(按支出徵稅)
首次在瑞士定居或在境外居住十年後返回瑞士定居、且不在瑞士工作的外國公民,可按其支出而非所得和財富納稅(DBG第14條;StHG第6條)。就聯邦稅而言,計稅基礎至少為住所年租金或租賃價值的七倍,且不低於40萬瑞士法郎(DBG第14條第3款);各州自行設定最低標準。包括蘇黎世州、巴塞爾城市州和巴塞爾鄉村州在內的若干州已廢除定額稅。
遺產稅與贈與稅
瑞士沒有聯邦遺產稅。各州徵收遺產稅和贈與稅,但所有州均對配偶免稅,大多數州對直系後代免稅;施維茨州和上瓦爾登州則完全不徵收遺產稅和贈與稅。
實務中的有效做法
- 在抵達之前協商定額稅裁定,前提是所在州提供這一制度。
- 審慎出售或重組持股:私人資本利得的免稅有其限制,尤其是向您所控制的公司出售時。
- 將遷入瑞士與離開本國一併規劃;本國的離境稅往往比瑞士的稅負更高。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