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判決和遺囑認證在瑞士的承認
許多涉及瑞士資產的遺產是依據外國法律、由外國法院處理的。外國判決、遺囑認證或遺囑執行人的指定能否在瑞士獲得認可,取決於所適用的法律框架以及所提交的文件。
適用於歐洲民事事項的《盧加諾公約》
對於來自受《盧加諾公約》約束之國家(包括歐盟成員國、挪威和冰島)的民商事判決,在瑞士的承認適用簡化程序,拒絕承認的理由十分有限。不過,該公約將遺囑和繼承排除在其適用範圍之外。許多信託糾紛屬於該公約的適用範圍,而純粹與繼承有關的裁決則不在其列。
其他情形適用《瑞士聯邦國際私法》
來自其他國家(包括亞洲、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的判決,依據《瑞士聯邦國際私法》(PILA)進行審查。PILA第25條及以下各條中的一般規則要求:從瑞士的角度看外國法院具有管轄權,該裁決已經生效,且不存在拒絕承認的理由,例如違反瑞士公共秩序或基本程序權利。繼承和信託等特定領域適用專門規則,這些規則決定了哪些外國機關被視為具有管轄權。
遺囑認證文件與繼承證明書
瑞士銀行和土地登記處經常收到外國的遺囑認證書、遺產管理委任書、公證證明和法院命令。這些文件能否被接受,取決於PILA中關於繼承事項的承認規則以及相關機構的實務做法。文件通常需要辦理海牙認證(apostille)或領事認證,並附經認證的譯文。如果仍存疑問,可能有必要取得瑞士繼承證明書,或使外國文件獲得正式承認。
遺囑執行人和遺產管理人的權限
外國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可能會面臨其權限是否及於瑞士境內資產的問題。瑞士機構會審查指定文件,並在某些情況下要求確認遺囑執行人依據適用法律所享有的權限。如果瑞士法院對瑞士資產具有管轄權,除外國的指定外,可能還需要在當地採取措施。
實務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 儘早核查法律依據,因為《盧加諾公約》和PILA所適用的程序不同。
- 妥善準備文件,包括海牙認證、經認證的譯文以及裁決已生效的證明。
- 事先向銀行詢問其會接受哪些文件,以避免重複提交。
Ressos Legal 如何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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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