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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還非法資產:2015年法律規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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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瑞士聯邦外交部介紹,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瑞士已返還政治公眾人物的非法資產逾20億美元。本文追溯這一實踐如何從個案凍結發展到2015年的《外國非法資產法》,以及Abacha案就返還得以成功的條件揭示了什麼。

三個階段:從臨時凍結到法典化

瑞士的資產追回歷史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始於1986年的Marcos案和Duvalier案,當時聯邦委員會在統治者倒台後的緊急情況下,以《聯邦憲法》為依據逐案凍結資產。據Public Eye稱,1996年的Salinas案和1997年的Mobutu案暴露了瑞士非法資金流動立法的缺陷。這些案件催生了1998年的《反洗錢法》(AMLA),該法要求金融中介機構對政治公眾人物履行更高程度的審慎義務。

第二階段在21世紀頭十年,帶來了大規模的資產返還:Abacha案資產返還尼日利亞,以及安哥拉的Dos Santos案、哈薩克斯坦的Nazarbayev案和秘魯的Montesinos案。這些案件表明,返還取決於與來源國的合作、司法沒收決定以及對資金用途的保障措施。Mobutu案則標誌著這一制度的侷限:由於剛果民主共和國未予配合,被凍結的資金於2009年解凍併發還給這位前總統的親屬和隨從。

第三階段即法典化階段,緊隨“阿拉伯之春”而來。據瑞士聯邦外交部(FDFA)介紹,聯邦委員會於2011年1月19日凍結了Ben Ali的資產,於2011年2月11日凍結了Mubarak的資產,並於2011年2月21日作為預防措施凍結了利比亞政權的資產。據MercoPress於2011年2月2日報道,一部被稱為Lex Duvalier的特別法已於2011年2月1日生效,使得沒收自1986年以來被凍結的約570萬瑞士法郎成為可能。這些舉措最終促成了2015年12月18日《關於凍結和返還外國政治公眾人物所持非法資產的聯邦法》(《外國非法資產法》,FIAA),該法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

Abacha案

據Public Eye稱,1993年至1998年擔任尼日利亞國家元首的Sani Abacha侵吞了逾22億美元公共資金。他去世後,部分資金被追蹤至瑞士,在瑞士金融中介機構開立的約140個帳戶中有近7億美元被凍結。凍結始於1999年,系應尼日利亞的司法協助請求而實施。RTS於2010年6月28日報道稱,伯爾尼自該年起已凍結逾7億美元。

聯邦最高法院2005年2月的一項判決允許移交這些資產,此後尼日利亞在2005年至2009年間追回了8.08億美元。據RTS以及後來《Jeune Afrique》於2015年3月17日的報道,2010年3月最後一筆700萬美元支付完畢時,瑞士外交部長強調,瑞士是唯一一個返還了在其境內發現之全部資金的國家。

第二階段涉及存放於第三國(尤其是盧森堡)的資產,這些資產因日內瓦對這位獨裁者的一個兒子啟動的刑事程序而被凍結。根據尼日利亞與Abacha家族於2014年7月達成的和解,被沒收的資產歸屬尼日利亞,而對其子的指控則被撤銷。日內瓦檢察院於2014年將資金匯回並予以沒收。2015年,日內瓦司法機關決定返還3.8億美元。2017年12月1日,聯邦委員會批准了與尼日利亞和世界銀行達成的關於返還近3.21億美元的協議。《Le Temps》於2017年12月5日稱,這是瑞士在腐敗案件中返還的第二大金額。瑞士向尼日利亞返還的資金總額已逾10億美元。

尼日利亞在日內瓦的律師Enrico Monfrini對《Le Temps》表示,是他的律所找到了這些資金並促成凍結,聯邦僅作為最後手段介入。

返還資金的用途:兩種解讀

Public Eye援引了世界銀行和非政府組織於2006年發表的研究。按照其說法,這些研究發現,2005年返還的部分資產被分配給了已經完工、並不存在、已被放棄或在規劃時未考慮民眾需求的項目。世界銀行2017年12月4日的一份情況說明則以不同的措辭介紹了同一工作。該說明描述了2005年和2006年間由來自六個聯邦部委及尼日利亞公民社會的20名實地監察員對約7.23億美元進行的監督,並表示:“at no point did our report suggest that a substantial part of the funds looted were missing or had been misused”(我們的報告從未表明被掠奪資金中有相當一部分下落不明或遭到濫用)。

2017年的協議將這3.21億美元用於National Social Safety Net Project項下向貧困家庭提供的定向現金轉移支付,由世界銀行進行監督,並由Network on Asset Recovery的非政府組織每半年提交報告。

2015年法律的運作方式

《外國非法資產法》規定了三個步驟。根據第3條和第4條,聯邦委員會可以凍結資產作為保護措施:在來源國政府已經或正在失去權力時,可為支持司法協助而凍結;在來源國因其機構失靈而無法滿足司法協助要求時,可為沒收而凍結。根據第14條和第15條,聯邦行政法院可以下令沒收。如果當事人的財富因擔任公職而異常增長,且來源國的腐敗程度眾所周知地嚴重,則推定資產來源非法。根據第17條和第18條,返還的資金用於資助在來源國改善生活條件或加強法治的公益項目。

在第14.039號議案的議會辯論期間,國民院以120票對62票改變了立場,使得刑事時效不再能被援引來阻止返還。據swissinfo.ch報道,2011年對埃及的凍結涉及約5.7億美元,在瑞士司法機關於2017年8月底因缺乏實質性結果而結束司法協助程序之後,該凍結於2017年12月20日解除。據RJB報道,對突尼斯和烏克蘭的凍結(分別為5600萬瑞士法郎和7000萬瑞士法郎)曾多次延長。據瑞士聯邦外交部介紹,2026年1月5日,聯邦委員會下令預防性凍結Nicolás Maduro及其關聯人士在瑞士持有的任何資產。

衡量成果

目前流傳的兩個總量數據衡量的是不同的對象。瑞士聯邦外交部統計,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瑞士已返還逾20億美元。Public Eye則統計,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在國際上返還的50億瑞士法郎中,約有17億瑞士法郎由瑞士返還,這一份額使瑞士位居首位。

啟示

資產追回耗時多年。Abacha資金於1999年被凍結,而關於其返還的最後一項協議則簽訂於2017年12月。

來源國決定結果。2009年Mobutu資產的解凍以及2017年對埃及凍結的解除表明,《外國非法資產法》無法取代來源國的合作。

返還的資金受到監督。自2017年Abacha協議以來,資產返還與由第三方監督的公益項目掛鉤,這一模式已寫入《外國非法資產法》第17條和第18條。

資料來源

  • 瑞士聯邦外交部,"Restitution des avoirs illicites de personnes politiquement exposées à l'étranger (PEP)" 及 "Blocage des valeurs patrimoniales",eda.admin.ch,2026年9月訪問
  • Public Eye,"Avoirs illicites" 及 "Les fonds Abacha (Nigeria)",publiceye.ch,2026年9月訪問
  • RTS,"La Suisse restitue les fonds Abacha au Nigeria",2010年6月28日
  • MercoPress,"'Lex Duvalier' enables Switzerland to confiscate and repatriate illicit dictator assets",2011年2月2日
  • Jeune Afrique,"Affaire Abacha : la Suisse va restituer 380 millions de dollars au Nigeria",2015年3月17日
  • Le Temps,"Affaire Abacha : la Suisse rend 321 millions de dollars au Nigeria",2017年12月5日
  • 世界銀行,"World Bank Monitoring of Repatriated Abacha Funds",2017年12月4日
  • 2015年12月18日《關於凍結和返還外國政治公眾人物所持非法資產的聯邦法》(SR 196.1),第3、4、14、15、17及18條
  • 議會服務處,第14.039號議案摘要,2026年9月訪問
  • swissinfo.ch,"Restitution des fonds de potentats : la Suisse se hâte lentement",2026年9月訪問
  • RJB,"La Suisse ne collabore plus avec l'Égypte sur les fonds Moubarak",2026年9月訪問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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