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虛假信託與保留權力:法院何時不認可信託架構

信託只有在被視為真實存在的架構時,才能起到保護資產的作用。如果委託人繼續將信託資產當作自己的財產對待,債權人、配偶和繼承人就可能主張該信託應不予認可。

何為虛假信託

在普通法體系中,如果委託人和受託人從未打算創設信託文件中所載的權利和義務,而意在向第三方製造虛假印象,該信託可能被認定為虛假信託。認定門檻一般較高,因為法院推定文件的含義即其字面所述。常見證據包括:受託人不作獨立判斷而一味聽從委託人的指示、委託人將信託資產用於個人開支,以及表明信託契據只是走過場的往來函件。

保留權力與控制

許多信託允許委託人保留某些權力,例如對投資或受益人指定的權力。保留權力本身並不會使信託成為虛假信託,若干離岸法域還明文允許此類安排。不過,廣泛的控制仍可能為相關主張提供支持,例如主張委託人保留了相當於所有權的權利,因此這些資產應計入其遺產,或在離婚或破產時計入其財產,具體取決於所適用的法律。

瑞士的視角

瑞士依據《海牙信託公約》承認信託,而該公約保留了原本應適用之法律中的強制性規則,包括有關夫妻財產製、特留份等繼承權以及債權人保護的規則。如果某一架構被用於規避義務,瑞士法院還可以考慮禁止權利濫用原則(CC第2條第2款)。此外,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資產轉移,可依據《瑞士債務執行與破產法》(DEBA)第285條及以下各條提起撤銷之訴,但須符合該法規定的條件和期限。

對債權人、配偶和繼承人的影響

如果某一架構不被認可,或其資產被歸屬於委託人,債權人可以對這些資產申請強制執行,配偶可以將其納入夫妻財產請求,繼承人也可以在計算特留份時將其計入。結果取決於受理案件的法院及其所適用的法律,因此同一架構在香港、瑞士或其他地方可能受到不同對待。

實務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 審查信託的實際運作方式,因為信託的管理方式往往對案件起決定作用。
  • 取得受託人的記錄,包括會議紀要以及有關分配的往來函件。
  • 審慎選擇訴訟地,因為各法域對保留權力的處理方式差異顯著。

Ressos Legal 如何提供協助

我為債權人、配偶、繼承人和受託人就攻擊或維護與瑞士有關聯的信託架構提供諮詢。歡迎與我聯繫,進行初步溝通。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計劃在瑞士設立或拓展業務?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個資訊門戶網站,介紹來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華區、中亞和高加索地區、亞洲其他地區、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業和企業家在瑞士經商需要了解的內容:公司法、商業合同、許可、銀行、稅務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諮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於蘇黎世的律師事務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領導下就瑞士法律的各個領域提供諮詢。更多資訊請訪問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項目 與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談 公司設立、股東協議和商業協議、收購、許可、銀行帳戶、稅務和居留許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諮詢,並與您在本國的律師以及根據需要與其他法域的當地律師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