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X 上市要求:經營記錄、權益、自由流通量與會計準則
能否獲准在 SIX Swiss Exchange 上市,取決於該交易所《上市規則》及其項下發布的指令所規定的一系列要求。這些要求涉及發行人本身、擬上市證券以及發行人必須提供的資訊,並由交易所的監管機構負責適用。
對發行人的要求
發行人必須依其所在地法律有效設立並正常經營,其公司章程必須符合該法律。《上市規則》通常要求發行人具備經營記錄,即以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證明的經營歷史,主要監管標準下一般為三個財政年度。可以給予例外,尤其是對於商業模式有充分文件支持的年輕公司,但此類例外須輔以額外的資訊披露。
最低權益與市值
發行人在首個交易日必須達到最低的已報告權益水平,擬上市證券也必須達到最低市值。具體金額取決於所適用的監管標準,並會不時修訂。面向中小企業的較寬鬆板塊所設門檻較低。因此,規劃工作應以交易所公佈的現行數值為起點。
自由流通量與可交易性
上市證券必須可以自由交易,並具有足夠分散的持有結構,以確保市場有序運行。《上市規則》要求具備適當的自由流通量,以相關類別已發行股份的百分比並結合最低價值來表示。基石股東或戰略股東、董事會成員和管理層所持股份,以及受鎖定協議約束的持有人所持股份,可能不計入自由流通量。如果創始家族希望保留控制權,自由流通量要求往往是決定性的架構設計問題。
會計準則與審計
每一監管標準都接受特定的會計準則。國際標準接受 IFRS,並對部分發行人接受 US GAAP;國內標準還接受 Swiss GAAP FER。採用其他國家會計準則的公司,通常須轉換或調節其賬目。財務報表必須經過審計,瑞士公司的審計師必須是受國家監管的審計機構。
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 儘早識別差距。對經營記錄、權益和會計準則進行上市前審查,可以顯示哪些要求需要完善或需要申請例外。
- 與股東共同規劃自由流通量。鎖定安排和保留持股必須與交易所要求的自由流通量相協調。
- 為會計準則轉換預留預算。轉向 IFRS 或 Swiss GAAP FER 需要時間,並需要重述比較期數據。
Ressos Legal 如何提供幫助
我就 SIX 的上市准入要求為公司提供諮詢,並協調與審計師、銀行及交易所監管機構之間的法律工作。與我聯繫,進行初步溝通。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