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家族辦公室的人員配置
家族辦公室依賴於少數值得信賴的人。來自大中華區、亞洲、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家族,常常希望將熟悉的顧問帶到瑞士,同時也聘用當地專業人才;這兩條途徑都涉及法律要求,應當儘早規劃。
歐盟和 EFTA 以外員工的工作許可
歐盟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以外國家公民的入境許可,受《外國人與融合法》(FNIA)及其條例規管。一般而言,許可僅限於合格人士,受年度配額限制,並要求僱主證明無法在本國及歐盟/EFTA 勞動力市場上找到合適的候選人。薪酬和工作條件必須符合當地和行業標準。州勞動力市場主管機關先審查申請,再由聯邦主管機關予以批准,因此整個程序需要時間,結果也從無保證。
在瑞士招聘
在當地招聘往往是更可預期的途徑。瑞士在財富管理、會計、法律和投資等職能領域擁有經驗豐富的人才儲備,蘇黎世和日內瓦尤其如此。語言能力十分重要:與主管機關打交道可能需要德語或法語,而家族可能期望員工掌握普通話、粵語、阿拉伯語或其他語言。清晰的職位描述也有助於監管分析,因為員工所承擔的任務可能影響家族辦公室是否需要取得牌照。
勞動合同與解約通知期
勞動關係主要受《瑞士債務法》(CO)規管。該法給予相當大的合同自由,但也包含強制性的保護條款。除非雙方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否則適用法定解約通知期,且通知期隨服務年限增加而延長(《瑞士債務法》第335c條(CO))。僱主一般可以無需說明理由而解除勞動合同,但在某些情況下解約可能構成濫用,並且在疾病等法定保護期內不得解約。社會保險繳費、職業養老金和意外保險必須從一開始就安排妥當。
競業禁止與保密
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只有在以書面形式約定,且員工曾接觸客戶群體或商業秘密、可能對僱主造成重大損害時,方為有效。此類條款在地域、時間和事項範圍上必須受到合理限制;除特殊情況外,法律規定了一般的最長期限(《瑞士債務法》第340a條(CO))。法院可以縮減過度的限制。在家族辦公室中,一項涵蓋家族資訊、經過精心起草的保密條款,其重要性往往不亞於競業禁止條款。
實踐中的有效做法
- 儘早規劃工作許可:為勞動力市場審查和主管機關的審核留出時間。
- 精確的職位描述:既有助於工作許可申請,也有助於監管分析。
- 量身定製的保密條款:對家族資訊的保護超出標準模板所涵蓋的範圍。
Ressos Legal 如何提供協助
我為家族辦公室就勞動合同、保密安排以及將核心員工引入瑞士的法律框架提供諮詢。歡迎聯繫我,進行初步溝通。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