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資產的會計處理
與日內瓦基金會的比較
日內瓦擁有自己的基金會傳統,是許多追求人道、科學和外交目的的國際基金會的所在地,這些基金會往往與該市的國際組織相關聯。日內瓦基金會通常接受捐贈、追求慈善目的並享受免稅;而楚格的加密基金會通常通過代幣發售籌集資金、致力於技術開發,並作為普通實體納稅。除法律形式之外,兩者幾乎沒有共同之處。這一對比說明了本書一個更廣泛的主題:日內瓦的機構源於國際合作和慈善事業,而楚格的機構則源於商業和對流動資本的吸引。1
加密資產的會計處理
加密基金會的賬目引發了傳統基金會不會面對的問題。瑞士會計法要求資產的估值不得高於其購置成本,但在活躍市場上具有可觀察市場價格的資產除外。在流動性市場上交易的加密資產可以按該價格估值,而沒有此類市場的代幣則必須按成本或更低的價值估值。基金會保存在其金庫中的自有代幣是一個特殊問題:儘管它們可能具有可觀的市場價值,但它們首先代表的是基金會自身的義務和前景。2
加密市場的波動性使基金會的賬目大幅波動。一個在2017年底持有以太幣的基金會報告了一筆巨大的持倉價值,而一年後這筆持倉的價值僅為該數額的一小部分。監督機關要求基金會管理這一風險,這促使許多基金會將部分加密資產兌換為瑞士法郎、美元或傳統投資,從而使其金庫多元化。在發佈金庫政策報告的最大幾家基金會中,以太坊基金會就曾發佈聲明,介紹其以太幣持有量、法定貨幣儲備及支出政策。3
註釋
- Fundraiso Schweiz,“Charitable foundations in the canton of Geneva”,fundraiso.ch(基金會數據庫頁面,未註明日期):日內瓦有2392家基金會和資助機構,是瑞士基金會密度最高的地區之一;其中許多專注於發展合作、人道援助、和平建設、全球衛生和科學研究。未查閱《瑞士基金會報告》中關於日內瓦的數據。↩
- 《瑞士債務法》(OR)第960a條第1款(首次確認時,資產的估值不得高於其購置成本或生產成本)及第960b條第1款(在後續計量中,具有證券交易所價格或活躍市場上其他可觀察市場價格的資產,可按資產負債表日的該價格估值,即使該價格超過面值或購置價值),條文見 swissrights.ch 所載文本。審計師和監督機關的實踐不在本引文範圍之內。↩
- 以太坊基金會,“EF Treasury Policy”,2025年6月4日,blog.ethereum.org:年度運營支出定為金庫的15%,並在五年內逐步降至5%的基準水平;通過定期出售以太幣維持相當於2.5年支出的法定貨幣運營緩衝;超出緩衝部分的以太幣儲備投入質押和借貸協議。↩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