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人、家族辦公室與受託人——結論
第二章結論
楚格的私人財富經濟由獨立資產管理人、家族辦公室、受託人和受託服務機構構成,他們為該州的富裕家庭和世界各地的客戶提供服務;此外還包括為他們提供諮詢的律師和稅務顧問。與日內瓦不同,楚格沒有私人銀行傳統。其客戶的資產由其他地方的銀行持有。自2020年起,投資組合管理人和受託人須獲得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的許可,並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督,其中一家監管機構的所在地即在楚格。許可程序於2025年初已在大多數機構完成,並導致了該行業的整合。單一家族辦公室仍處於許可制度之外,而其數量和資產均有所增長。2025年通過的反洗錢法修訂將自2026年10月1日起,把盡職調查義務擴展至為公司和信託的設立與管理提供服務的律師和顧問。第三章將考察這些專業人士用於架構客戶財富的工具。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