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護與投資者賠償
瑞士銀行的客戶受存款保障機制保護,每名客戶在每家銀行的保障上限為10萬瑞士法郎。該機制涵蓋瑞士法郎和外幣存款。它不涵蓋託管的加密資產,因為這些資產在銀行破產時予以分離,不構成破產財產的一部分。1因此,加密銀行的客戶就其加密資產依賴於資產分離,就其現金餘額則依賴於存款保障。由於金融科技牌照和監管沙盒不受存款保障覆蓋,依據其開展業務的服務商必須將此告知客戶。
瑞士沒有與歐盟(EU)相當的一般性投資者賠償機制。因加密服務商侵佔其資產而遭受損失的客戶,必須依賴資產分離、對服務商及其機關提起的民事索賠以及刑事訴訟。缺乏賠償機制是一個空白,而《瑞士金融機構法》(FinIA)的改革並未直接加以解決,因為瑞士法律的重點在於通過資產分離和監管來預防損失。
註釋
- 《瑞士銀行法》(SR 952.0)第37a條第1款(每名債權人10萬瑞士法郎以內的優先存款)及第37h條;esisuisse,“Deposit insurance”及常見問題,esisuisse.ch:每名客戶在每家銀行的存款保障上限為10萬瑞士法郎,外國政府發行貨幣的存款同樣受保障;託管帳戶中的證券和加密貨幣單位不受保障,因為它們在銀行破產時將交還客戶。↩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