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和結構的糾紛
楚格各家族的財富並不能免於糾紛。遺產、信託和家族企業糾紛屬於從業者所遇到的最激烈、代價最高的糾紛。繼承人可能對遺囑的效力提出異議、主張其特留份、質疑減少遺產的生前贈與,或對資產估值提出爭議。信託受益人可能質疑受託人行使酌處權的方式、要求獲得資訊或尋求撤換受託人。家族企業的股東可能圍繞企業的控制權、股息政策或管理層繼任展開爭鬥。
瑞士法律為這些糾紛提供了相應的手段:恢復特留份的扣減之訴、遺囑無效之訴、遺產分割之訴以及公司法上的訴訟。1 由於被繼承人最後住所地的法院對繼承事項具有管轄權,除非外國法院具有管轄權,楚格法院將裁決該州富裕居民的遺產糾紛。2023年的繼承法修訂改變了特留份的計算方法,這將影響在該日期之後去世者的遺產糾紛。
信託糾紛還帶來另一重困難:它們涉及外國信託法,瑞士法院須依據《海牙信託公約》和《聯邦國際私法》適用外國信託法,且往往需要藉助關於外國法的法律意見。在此類糾紛中提供諮詢的從業者,必須將瑞士程序法知識與相關普通法法域的信託法知識結合起來。
預防糾紛往往比解決糾紛更有價值。清晰的遺囑和繼承合同、讓繼承人參與繼承規劃、運用家族憲章和治理結構、在家族企業章程和信託文書中訂立仲裁條款,以及對家族結構進行專業管理,都能降低衝突風險。楚格的從業者越來越多地將自己定位為整個家族的顧問,其目標是既維護家族的財富,也維護家族的凝聚力。
註釋
- 《瑞士民法典》(ZGB),文本見 swissrights.ch:所得少於其特留份的繼承人可提起扣減之訴(第522條,經修訂,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死因處分無效之訴(第519條);以及每一位共同繼承人要求分割遺產的權利(第604條)。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