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語、瑞士德語與官方語言
楚格州屬於瑞士德語區。其政府機關和法院以德語處理事務。1《瑞士聯邦憲法》(BV)承認四種國家語言,即德語、法語、意大利語和羅曼什語,並將確定官方語言的權限交由各州。各州必須尊重語言的傳統地域分佈,並照顧本土語言少數群體。2英語不是瑞士的國家語言,在該州或聯邦層面均無官方地位。
該州的口語是瑞士德語,這是一組與標準德語差異相當大的阿勒曼尼方言。兒童從小說方言,在學校學習標準德語,並在書面和正式場合使用標準德語。這種被語言學家稱為“雙言制”的狀況是瑞士德語區的典型特徵。3對外國人來說,這構成了雙重障礙。學會標準德語的新來者可以讀報,也可以以書面方式與政府機關打交道。但在與鄰居、同事或孩子同學的家長交談時,同一位新來者往往會聽到一種與語言課上所學不同的方言。楚格的許多外國人既不能流利地說德語,也不能流利地說瑞士德語。對他們而言,英語填補了這一空白。
註釋
- Obergericht des Kantons Zug, Bericht und Antrag zur Änderung des Gerichtsorganisationsgesetzes (Zivil- und Strafrechtspflege), Vorlage Nr. 3638.1 – 17499,2023年11月8日,kr-geschaefte.zug.ch:德語是法院訴訟語言,任何當事方均無權要求全部或部分以其他語言進行訴訟。1894年1月31日《楚格州憲法》並無明文規定官方語言的條款,因此正文所述為既定慣例。 ↩
- 《瑞士聯邦憲法》(BV)第4條(國家語言:德語、法語、意大利語和羅曼什語)及第70條第2款(各州確定其官方語言,須尊重語言的傳統地域分佈並照顧本土語言少數群體),fedlex.admin.ch。 ↩
- Stefan Sonderegger,“Deutsch”,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1999年版本(2018年1月24日修訂),hls-dhs-dss.ch:瑞士德語方言屬於南阿勒曼尼語,幾乎只用於口語;這一狀況被描述為媒介性雙言制(依媒介不同而使用不同語言);2000年,瑞士85.1%的德語使用者表示在日常生活中說方言;標準德語原則上是學校的教學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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