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沃爾:第一家被定罪的大宗商品交易商
第一家根據《瑞士刑法典》第102條被定罪的大宗商品貿易商是日內瓦的大型石油貿易商之一Gunvor。2019年10月,聯邦檢察署對Gunvor SA發出簡易處罰令,理由是該公司未能防止2008年至2011年間在剛果共和國和科特迪瓦發生的賄賂公職人員行為,該行為使公司得以進入這些國家的石油市場。聯邦檢察署認定該公司內部組織存在嚴重缺陷。其處以400萬瑞士法郎的罰金和約9000萬瑞士法郎的補償請求,合計約9400萬瑞士法郎。1儘管該案涉及的是一家日內瓦貿易商,但它確立了一項原則,即瑞士大宗商品貿易公司可能因其僱員和代理人在境外實施的賄賂而被追究刑事責任。該案也為後來的案件定下了模式。
註釋
- swissinfo.ch, “Genfer Rohstoffhändler Gunvor muss Millionen-Busse zahlen”:Gunvor根據《瑞士刑法典》第102條被定罪;2008年至2011年間在剛果共和國和科特迪瓦賄賂公職人員,以進入石油市場;內部組織存在嚴重缺陷;罰金400萬瑞士法郎,補償請求約9000萬瑞士法郎,合計約9400萬瑞士法郎;簡易處罰令於2019年10月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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