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壓力:歐盟與OECD
特殊稅務地位制度被納入聯邦法律之時,恰逢針對這些制度的國際壓力開始出現。自2005年起,歐盟委員會認為,某些州的稅收制度,特別是針對控股公司、住所公司和混合公司的制度,扭曲了競爭,構成與1972年瑞士和歐洲經濟共同體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不相容的國家援助。2007年2月13日,歐盟委員會正式通知瑞士,表明其認為上述制度違反該協定的立場。1
瑞士拒絕接受這一法律論點。1972年的《自由貿易協定》涉及的是貨物貿易,並不包含任何關於公司徵稅的規則。在瑞士看來,歐盟委員會的解釋在協定文本中毫無依據。2政治上的論點則更難抗拒。各州的制度對境內收入和境外收入區別對待,這種做法在國際上被稱為“圍欄”(ring-fencing),不僅在歐盟(EU),而且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都受到審視。2010年6月,歐盟提議就其《企業稅收行為準則》展開對話。2012年7月,在與議會各委員會及各州協商之後,聯邦委員會批准了談判授權。2014年10月14日,瑞士與歐盟全體成員國簽署了一份關於公司稅的聯合諒解,瑞士在其中承諾廢除某些稅收制度,特別是對境內收入和境外收入給予不同待遇的制度。3
2014年的聯合諒解決定了楚格在20世紀30年代和50年代所建立的制度的命運。從那時起,懸而未決的問題是:特殊稅務地位制度將如何被廢除,又將以什麼取而代之。答案必須在聯邦立法中尋找,因為這些制度此時已成為稅收協調法的一部分,而且很可能必須經過人民投票批准。
註釋
- 瑞士聯邦外交部(EDA),“Unternehmensbesteuerung”,europa.eda.admin.ch,2026年9月訪問:爭議始於2005年;歐盟委員會於2007年2月13日正式通知,特定的州級公司稅制度違反1972年《自由貿易協定》。 ↩
- 瑞士聯邦外交部(FDFA),歐洲事務局,“Unternehmensbesteuerung”,europa.eda.admin.ch:瑞士始終認為歐盟委員會2007年的決定缺乏依據;swissinfo.ch,“Steuerstreit: Parteien stärken Bundesrat den Rücken”,2007年5月25日:瑞士的立場是,各州對控股公司、管理公司和混合公司的稅收優惠不屬於《自由貿易協定》的範圍。 ↩
- EDA,“Unternehmensbesteuerung”:歐盟於2010年6月提議展開對話;聯邦委員會於2012年7月初批准談判授權;2014年10月14日,瑞士與歐盟全體成員國簽署關於公司稅的聯合諒解,瑞士承諾廢除某些稅收制度,特別是對境內和境外收益給予不同待遇的制度(圍欄)。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