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誠信與執法
《瑞士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法》(FMIA)中禁止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的規則,適用於獲准在瑞士交易場所交易的證券。符合證券定性、並在瑞士DLT交易設施或其他場所交易的代幣屬於上述規則的適用範圍,而在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的支付型代幣則不在其列。因此,加密市場的誠信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交易所自身的規則,以及對其運營者的反洗錢監管。
自2017年以來,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一直定期對無牌加密活動採取執法行動。它關閉了未經許可吸收存款的服務商,就欺詐性平台發佈警告,並將其中若干平台列入其可能從事未經授權活動的公司警告名單。1它還針對持牌機構反洗錢控制方面的缺陷進行追究。如第G部分所述,楚格早期的一家經紀商在反洗錢防線上存在薄弱環節,導致FINMA對其銀行牌照申請作出不利的預判,該經紀商隨後撤回了申請。執法行動有助於樹立瑞士監管框架嚴肅可信的聲譽,儘管它也促使部分服務商遷往要求較低的司法管轄區。
註釋
- FINMA,新聞稿“FINMA closes down coin providers and issues warning about fake cryptocurrencies”,2017年9月19日,finma.ch:“E-Coin”的三家服務商因未經授權吸收存款而被清算,另有三家公司被列入警告名單,另有十一項調查正在進行;FINMA警告名單,finma.ch/en/finma-public/warnungen/warning-list。↩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