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要點:楚格公司的雙語文件管理
楚格的國際公司在安排其文件時應兼顧兩種語言。公司章程應以德語擬定,以便向商業登記處備案,同時為股東和董事準備一份英文參考譯本。董事會組織規則、董事會會議記錄和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用英語保存,但必須向登記處備案的決議,例如章程修改或增資決議,也應以德語擬定。賬目可以用英語記錄,但納稅申報表必須以德語提交。因此,公司應備有關鍵文件的德文譯本,以供稅務機關查閱。
合同如有兩種語言版本,應明確規定適用語言以及以哪一版本為準。如果合同可能需要在楚格法院執行,當事人應考慮翻譯的成本和風險,以及約定以英語為程序語言的仲裁條款是否更為可取。公司應指定一名負責以德語與當局溝通的人員,通常是一名瑞士籍董事、內部法律顧問或外部顧問。最後,公司應確保與當局打交道的員工明白:官方文件以德文版本為準,即使當局為供參考而提供了英文版本。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