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居民與英語
對楚格的瑞士居民而言,英語已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年輕人在學校學習英語,消費英語媒體,並在工作中使用英語。調查顯示,英語有44%的人口經常使用,是瑞士使用最廣泛的非國家語言;在瑞士德語區,經常使用英語的人比經常使用法語的人更多。1在國際公司雲集的楚格,在工作中使用英語的居民比例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英語在瑞士居民中的普及伴隨著關於其對國家語言影響的爭論。瑞士德語區的一些州在21世紀初決定在小學先教英語、後教法語。這一決定在法語區各州引發爭議,後者認為這威脅到國家凝聚力。爭論上升到了聯邦層面。2026年6月,聯邦委員會就修訂《語言法》啟動了徵求意見程序,該修訂旨在確保小學教授第二種國家語言。2包括楚格在內的瑞士中部先教英語。這場爭論表明,英語在瑞士不僅是一種實用工具,也是一個觸及各語言區之間關係的政治問題。
註釋
- 聯邦統計局,關於語言、宗教和文化調查的新聞稿,2025年8月14日,轉載於vbs.admin.ch:英語有44%的人經常使用,是使用最廣泛的非國家語言;在瑞士德語區,經常使用英語的人多於經常使用法語的人(45%對15%);15至24歲人群中有65%認為自己的英語主動運用能力良好或非常好;英語經常用於工作、家庭和互聯網。 ↩
- swissinfo.ch,“Fremdsprachen-Unterricht: Chronologie”,2004年3月31日:2003年5月,蘇黎世州議會支持從三年級開始教英語;2004年3月,蘇黎世決定自2006/07學年起從二年級開始教英語;2003年12月,瑞士中部各州教育廳長維持從三年級開始的早期英語教學;20世紀90年代中期,瑞士法語區反對將英語置於法語之前的做法;2004年3月31日,瑞士各州教育廳長聯席會議(EDK)商定自2012/13學年起從三年級開始教第一外語、從五年級開始教第二外語。swissinfo.ch,“Bundesrat will zweite Landessprache an Primarschulen durchsetzen”,2026年6月12日:《語言法》修訂的徵求意見期至2026年10月5日,系針對瑞士德語區取消早期法語教學的動向而作出的回應;共有兩個方案,一個要求小學教授第二種國家語言和英語(與HarmoS協定一致),另一個保障從小學至義務教育結束期間教授第二種國家語言。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