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法》與私法——結論
第二章結論
2020年的《分佈式賬本技術法》(DLT Act)使瑞士法律適應了分佈式賬本技術,而沒有制定專門的加密法律。它在《瑞士債務法》(CO)中引入了賬本登記證券,使權利能夠在區塊鏈上發行和轉讓,並具有有價證券的法律效力。它賦予託管人的客戶在破產時分離加密資產的權利,這一權利既適用於一般破產法,也適用於《銀行法》(BankA)。它創設了分佈式賬本技術交易設施,作為一種集交易、託管和結算於一體並允許私人參與的新型市場基礎設施。它修訂了《國際私法》,允許發行人選擇規範其代幣的法律。該法使瑞士成為代幣化證券領域法律環境最完備的國家之一,楚格的行業已將其用於代幣化股份、託管和交易。第三章將轉向隨後的各項改革以及與歐洲的比較。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