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的《DLT法》
迄今為止,法院解釋《DLT法》的機會不多。登記簿證券主要用於沒有爭議的交易。《債務執行與破產法》(SchKG)中的分離條款已在少數加密公司的破產案件中得到適用。訴至法院的問題大多涉及一般法律:合同糾紛中代幣的定性、平台對黑客攻擊所致損失的責任、刑事訴訟中對加密資產的扣押,以及瑞士法院在跨境爭議中的管轄權。1在該法出台之前,破產局和法院不得不依據一般規則來裁定,公司為其客戶持有的加密資產能否被分離。由於許多加密公司的住所設在楚格,當地破產機關是最早面對這一問題的機關之一,而《債務執行與破產法》第242a條後來回答了這一問題。這表明,儘管楚格州在這一領域並無立法權,但在楚格出現的問題塑造了瑞士加密法的發展。
註釋
- 判例法;請在Swisslex或Weblaw中核查:(1)自2021年8月1日以來適用SchKG第242a條的破產局和法院已公佈的裁決;(2)聯邦最高法院及各州法院關於合同糾紛中代幣定性、平台對黑客攻擊的責任以及瑞士法院在跨境加密爭議中管轄權的裁決。目前僅已確認:聯邦最高法院2021年10月18日關於刑事訴訟中所扣押加密資產變現的判決1B_59/2021(watson.ch,2021年11月18日)。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