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格所熟知的稅收競爭的終結
七十年來,低稅率一直是楚格商業模式的基礎。該州憑藉遠低於瑞士其他州以及大多數其他國家的稅率,吸引了控股公司、住所公司、大宗商品貿易商和加密基金會。B部分所述的針對控股公司和混合公司的州級特別稅制,使國際集團能夠以可能低至個位數的實際稅率在楚格入賬利潤。2020年聯邦稅制改革廢除這些特別稅制後,該州的應對措施是降低其一般利潤稅率,使楚格市企業的綜合實際稅率降至約11.8%,為瑞士最低之一。1
全球最低稅再次改變了競爭規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與二十國集團(G20)商定的規則,要求合併收入至少達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集團在其經營所在的每個法域繳納至少15%的實際稅款。瑞士通過一項於2023年6月經選民批准的聯邦憲法修正案以及一項聯邦條例實施了這些規則。自2024年1月1日起,瑞士補足稅使大型集團在瑞士的實際稅率達到15%。2由此增加的收入主要流向各州,其中四分之一歸聯邦。
對楚格而言,最低稅意味著大型集團在該州已無法獲得低於15%的實際稅率。對於這些集團,該州相對於其他營商地的稅收優勢已經縮小;只要愛爾蘭、新加坡或荷蘭適用這些規則,這些集團在楚格繳納的最低稅率便與在這些國家相同。這一優勢並未完全消失,因為許多其他國家的稅率更高,而且低於門檻的較小企業仍可繼續受益於該州較低的普通稅率。但僅憑稅率就能決定跨國集團總部選址的時代已經結束。
註釋
- Reichlin Hess,“Corporate Tax Rates and Tax Rates for Individuals for 2024 in the Cantons Zug, Lucerne, Zurich and Schwyz (Update 2024)”,2024年5月24日,reichlinhess.ch:2024年楚格市的綜合實際利潤稅率(聯邦、州、市鎮)為11.8%。↩
- 瑞士聯邦財政部,“Umsetzung der OECD-Mindeststeuer in der Schweiz”,efd.admin.ch:憲法修正案於2023年6月18日以78.5%的贊成票獲得通過;國內補足稅(QDMTT)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國際補足稅(收入納入規則,IIR)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低稅支付規則(UTPR)暫不引入;收入的75%分配給各州,25%歸聯邦。↩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