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與區塊鏈工作組
聯邦政府也開始關注這一議題。2018年1月,聯邦財政部成立了一個關於區塊鏈和首次代幣發行(ICO)的工作組。一個由兩位聯邦委員擔任贊助人的民間“區塊鏈特別工作組”(Blockchain Taskforce)也研究瞭如何使瑞士法律適應這項技術,行業、銀行、各州和學術界的代表參與其中。12018年12月,聯邦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領域區塊鏈和分佈式賬本技術法律框架的報告,結論是瑞士法律總體上非常適合應對新技術,但需要在民法、破產法和金融市場法方面作出有針對性的調整。2該報告促成了《關於使聯邦法律適應分佈式賬本技術發展的聯邦法》(DLT Act),議會於2020年9月25日通過該法,並於2021年分兩個階段生效。該法在《瑞士債務法》(CO)中引入了基於賬本的有價證券,規定了託管人破產時加密資產的隔離,併為分佈式賬本技術交易設施設立了新的牌照類別。3H部分將詳細探討該法。就加密谷的歷史而言,其意義在於:瑞士是全球最早使其一般民法和金融市場法適應這項技術的國家之一,而楚格的業界通過特別工作組和意見徵詢程序參與了該法的準備工作。
註釋
- swissblawg.ch,“EFD: Arbeitsgruppe Blockchain/ICO”,2018年1月:工作組由國際金融事務國務秘書處(FDF)根據第17.3818號Béglé動議設立,須於2018年底前向聯邦委員會提交報告。NZZ,“Das Bankkonto soll nicht zum Stolperstein für Blockchain-Firmen werden”,nzz.ch(ld.1364261):區塊鏈特別工作組是由加密谷企業家、政界和學術界人士以及銀行代表發起的民間倡議,由聯邦委員Ueli Maurer和Johann Schneider-Ammann擔任贊助人,州層面的成員來自楚格、蘇黎世和提契諾州。Netzwoche,2018年4月26日:特別工作組白皮書。 ↩
- 聯邦委員會,關於區塊鏈和分佈式賬本技術法律框架報告的新聞稿,2018年12月14日,admin.ch:瑞士的法律框架非常適合應對包括區塊鏈在內的新技術,但需要作出有針對性的調整;該報告由一個跨部門工作組編寫。需調整的領域列於報告本身,此處未再次核對。 ↩
- 2020年9月25日《關於使聯邦法律適應分佈式賬本技術發展的聯邦法》(DLT Act,AS 2021 33);民法條款(《瑞士債務法》第973d條及以下(OR))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見下文關於《瑞士債務法》第973d條(OR)的腳註)。聯邦委員會,新聞稿“Der Bundesrat setzt DLT-Gesetz vollständig in Kraft”,2021年6月18日,admin.ch/de/nsb?id=84035:其餘條款於2021年8月1日生效,包括DLT交易設施牌照和破產時加密資產的隔離。見H部分。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