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公司的實務
1930年和1947年的法律給予控股公司和住所公司優惠待遇;所謂住所公司,是指在本州設有註冊地址、但不在本州開展業務的公司。戰後時期具有決定意義的創新則走得更遠。20世紀50年代後期,州稅務管理部門在其負責人Anton Koch的領導下,針對所謂的混合公司(“gemischte Gesellschaften”)形成了一套行政實踐。這類公司在本州有實際存在,設有辦公室並僱有員工,但其大部分收入來自境外。該實踐要求公司至少80%的收入來自境外。此類公司僅就其利潤的25%納稅,其餘75%免徵州稅。1研究楚格經濟政策史的歷史學家Gianni Bomio將混合公司實踐描述為一項未經新立法而完成的行政實踐變革,而這一實踐被證明具有決定性意義。2它將優惠從被動的控股公司和住所公司擴展至從事經營活動的貿易公司和服務公司,從而使楚格對一類新型企業產生了吸引力:這類國際貿易公司需要真實的辦公室、真實的員工和真實的管理,但其客戶和供應商都位於境外。D部分所追溯其歷史的大宗商品貿易商,正是其中最突出的受益者。
這一實踐的法律基礎十分薄弱。1989年,州議會議員Armin Jans在州議會提出一項動議,要求為混合公司的徵稅建立正式的法律基礎,但遭到州政府和州議會否決。3直到1990年聯邦稅收協調法出台,混合公司地位才獲得法定基礎;該法以統一的形式為所有州編纂了控股公司、住所公司和混合公司的州級特殊地位制度。4因此,在長達三十年的時間裡,本州最重要的經濟政策工具之一一直建立在行政實踐之上。
對法律史學者而言,這一點值得注意。混合公司實踐從未在法院受到挑戰,因為沒有人具備挑戰它的訴訟資格或利益:受益的公司對此感到滿意,而可能提出異議的競爭者和其他州則沒有任何程序手段可以提出異議。聯邦當局和其他州都知悉這一實踐,其中若干州也採用了類似的做法。實際上,這是州稅務管理中的一項習慣規則,由官員在與顧問協商中形成,併為政治當局所接受。Bomio列舉了州稅務管理部門的三任負責人Anton Koch、Josef Schön和Retus Venzin,稱他們是一種務實且以客戶為導向的行政管理的締造者,並認為這種行政管理是本州成功的決定性因素之一。5
註釋
- Zug in der Welt,“Zug mit Steuern steuern”:20世紀50年代後期,稅務管理部門在稅務主管Anton Koch的領導下創立了“gemischte Gesellschaft”(混合公司)這一行政實踐,最低要求為80%的收入來自境外,僅就利潤的25%徵稅,75%免稅;Zug in der Welt,“Zug und der globale Kapitalismus”:1959年,楚格將優惠擴展至只需極少本地業務活動的“混合公司”;Zug in der Welt,“Die Finanzen des Kantons Zug und seiner Gemeinden seit 1950”:混合公司優惠於1959年引入。 ↩
- Sichtweisen Schweiz,“Wirtschaftskanton Zug: gelungene Transformationen dank stabilen Erfolgsfaktoren”(Gianni Bomio):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對大部分收入來自境外的混合公司給予優惠徵稅,是作為一項未經新立法的實踐變革而實施的,並被證明具有決定性意義。 ↩
- Zug in der Welt,“Zug mit Steuern steuern”:1989年,州議會議員Armin Jans提出動議,要求為“gemischte Gesellschaften”的徵稅建立正式的法律基礎;該動議遭到州政府和州議會否決。 ↩
- Fedlex,1990年12月14日《聯邦州與市鎮直接稅協調法》(StHG),SR 642.14,2019年1月1日綜合版本,fedlex.admin.ch,第28條第2款(控股公司)、第3款(在瑞士從事管理活動但不從事經營活動的公司)和第4款(經營活動主要面向境外的公司):1990年12月14日的協調法為三種州級特殊地位制度確立了統一的聯邦框架。 ↩
- Sichtweisen Schweiz,“Wirtschaftskanton Zug”(Gianni Bomio):務實的行政管理以及關鍵機關以客戶為導向的執法,尤其是稅務管理部門在其主管Anton Koch、Josef Schön和Retus Venzin領導下的表現,是關鍵的成功因素。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