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監管轉折
2020年之前,瑞士的獨立資產管理人不受審慎監管。他們僅須遵守其行業協會的行為準則以及反洗錢規則;就反洗錢義務而言,這些規則要求他們加入自律組織,或直接接受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的監管。均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的《金融機構法》(FinIA)和《金融服務法》(FinSA)從根本上改變了這一狀況。1
《金融機構法》規定,以全權委託方式代客戶管理資產的投資組合管理人,以及以職業方式管理信託資產的受託人,須取得牌照。牌照由FINMA頒發,而持續監管則由經FINMA授權的監管組織負責。2020年7月至10月間,FINMA授權了五家監管組織:蘇黎世的AOOS、楚格的FINcontrol Suisse、日內瓦的OSIF、納沙泰爾的OSFIN以及日內瓦的SO-FIT。2五家之一的FINcontrol Suisse總部設在楚格。2020年之前已開展業務的投資組合管理人和受託人,須在2022年底前滿足該法的要求並申請牌照。
對FINMA和整個行業而言,牌照審批程序都是一項浩大的工程。截至2025年2月28日,FINMA共收到1864份申請,頒發了1532張牌照。其餘申請中,131份已撤回,約94份仍在審理中,其中半數正在接受調查。半數以上的申請是在過渡期的最後四個月內提交的。超過40%的申請需要經過五輪或更多輪的修改。3許多規模較小的投資組合管理人放棄了業務,沒有申請牌照,其中不少是出於年齡原因。因此,這一監管導致了行業的顯著整合。4
註釋
- 聯邦委員會,新聞稿“Bundesrat setzt FIDLEG und FINIG in Kraft”,2019年11月6日,admin.ch(nsb?id=76957):兩部法律均於2020年1月1日生效,過渡期原則上為兩年。FinIA即2018年6月15日《聯邦金融機構法》,SR 954.1(標題依lex.weblaw.ch所列)。FinSA的日期和SR編號(SR 950.1)未經單獨核實。 ↩
- BDO Switzerland,“Alle fünf Aufsichtsorganisationen von der FINMA bewilligt”,bdo.ch:2020年7月6日至10月28日間,FINMA批准了五家監管組織:AOOS(蘇黎世)、FINcontrol Suisse AG(楚格)、OSIF(日內瓦)、OSFIN(納沙泰爾)和SO-FIT(日內瓦);獨立財富管理人必須加入其中一家並取得FINMA批准;過渡期限:2021年底前須符合FinSA的要求,2022年底前須符合FinIA的要求並提交牌照申請。 ↩
- FINMA,“FINMA provides information on the status of licences issued to portfolio managers and trustees”,2025年3月11日,finma.ch:截至2025年2月28日,1864份申請中有1532份獲批牌照;過渡期申請群體中有1428份獲頒牌照;131份申請已撤回;約94份仍在審理中,其中約半數正在接受調查;半數以上的申請在過渡期最後四個月內提交,超過40%的申請需要五輪或更多輪修改;已收到持牌機構提交的3221份變更申請。 ↩
- Allnews,“Décryptage du bilan de la Finma”,2025年3月20日:申請牌照的管理人中有98%獲得了牌照;管理人數量的減少主要歸因於退休。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