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檢察官的角色
大宗商品貿易中的重大腐敗案件由聯邦檢察署起訴;對於主要在境外或在多個州實施的賄賂外國官員罪和洗錢罪,聯邦檢察署具有管轄權。1楚格州檢察機關對以本地為重點的犯罪保留管轄權,例如該州的公司和個人實施的詐騙、偽造和侵佔。它們還處理在楚格註冊的公司中發生的許多經濟犯罪案件。Staatsanwaltschaft des Kantons Zug(楚格州檢察院)設有經濟犯罪部門,其檢察官對一個擁有眾多控股公司和貿易公司的州的典型犯罪具有經驗:濫用公司實施詐騙、董事侵佔資產、偽造文件以及向債權人隱匿資產。2
州檢察機關在司法協助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外國當局要求調取楚格的公司和銀行所持文件和資訊的請求,往往由州當局執行。相關公司有權參與程序,並就資訊的移交提出上訴。對於一個擁有大量國際公司的州而言,司法協助是檢察官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也是外國對楚格公司境外行為的調查進入該州的渠道。
註釋
- 《瑞士刑事訴訟法》(StPO)第24條第1款(SR 312.0),swissrights.ch:對於《瑞士刑法典》(StGB)第260ter條、第260quinquies條、第260sexies條、第305bis條、第305ter條以及第322ter條至第322septies條規定的罪行,在其很大程度上於境外或在多個州實施而無明確集中於某一州時,由聯邦管轄。↩
- 楚格州,Staatskalender,“Staatsanwaltschaft”,staka.zug.ch:檢察院由I. Abteilung(Allgemeine Delikte,一般犯罪)、II. Abteilung(Wirtschaftsdelikte,經濟犯罪)、III. Abteilung和IV. Abteilung(Jugendstrafverfahren,少年刑事程序)組成,另設一個國際司法協助單位。↩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