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繼承法
繼承法決定一個人去世時其財富的去向。瑞士繼承法載於《瑞士民法典》(CC),規定了法定繼承人,首先是配偶和直系卑親屬。它還規定了特留份,即被繼承人不能通過遺囑剝奪某些繼承人的那部分遺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繼承法修訂大幅增加了立遺囑人的自由。直系卑親屬的特留份從其法定應繼份的四分之三減至二分之一,因此,如果被繼承人已婚,子女的特留份為遺產的四分之一;如果未婚,則為二分之一。父母的特留份被廢除。生存配偶的特留份仍為其法定應繼份的二分之一。在生存配偶獲得用益權的情況下,遺產中可自由處分的部分從四分之一增至二分之一。1處分自由的擴大對企業家家族尤為重要。它使立遺囑人能夠將家族企業的較大份額留給將要經營企業的繼承人,並以其他資產或較小份額補償其他繼承人。另一項關於企業繼承、旨在便利將家族企業轉讓給單一繼承人的修訂一直在討論之中。2修訂後的繼承法與楚格對直系卑親屬不徵收遺產稅相結合,為本州的家族規劃其傳承提供了相當大的空間。
註釋
- 出處見印刷版。 ↩
- Verein Successio, verein-successio.ch,新聞:聯邦委員會於2022年6月10日通過了關於繼承法中企業繼承的諮文和草案。聯邦院於2023年6月15日以27票對12票決定不予審議。據報道,2023年9月20日作出了另一項存在分歧的決定(《瑞士民法典》第473、616和619條(Z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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