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格典型的俄羅斯架構
俄羅斯集團在楚格使用的結構往往遵循類似的模式。頂層可能是一家設在塞浦路斯、荷蘭或其他與俄羅斯簽有優惠稅收協定的司法管轄區的控股公司。在其下方或旁邊,一家位於楚格的瑞士公司負責集團產品的國際銷售,從俄羅斯生產公司購買產品,再轉售給國外客戶。留在瑞士的利潤按州稅率徵稅,而在2020年之前,對於業務主要在國外的貿易公司,這一稅率可能非常低。
俄羅斯稅務機關對這種結構持懷疑態度,因為他們認為部分利潤應歸屬於俄羅斯生產商,並應在俄羅斯納稅。自2015年起,俄羅斯引入了關於受控外國公司以及從俄羅斯管理的外國公司稅務居民身份的規則。它還與塞浦路斯和其他司法管轄區重新談判了稅收協定。1由於瑞士貿易公司必須證明其利潤與在瑞士履行的實際職能相對應,其中許多公司增加了在楚格的員工和實質經營。B部分所述的瑞士2020年稅制改革取消了州一級的特殊稅制,降低了這種結構的稅收優勢,但並未將其消除。
註釋
- CMS,“New Russian de-offshorisation law now in force”,2015年3月11日,cms.law:第376-FZ號聯邦法律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包含關於受控外國公司、從俄羅斯管理的外國公司的稅務居民身份以及受益所有權的規則。Mondaq,“Cyprus and Russia sign the protocol to amend the double tax treaty”,mondaq.com:議定書於2020年9月8日簽署,將股息和利息的預扣稅提高至15%,自2021年1月1日起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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