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阿姆特與公地:1798年以前的楚格——結論
第一章結論
1798年革命前夕,楚格州是一個小型的天主教農業政治體,人口約12,700人。1它由城鎮與三個鄉村公社組成的聯盟治理,而該聯盟又統轄著城鎮所取得的屬地。其經濟依靠農業、城鎮的集市以及外國僱傭兵役帶來的收入。其政治生活則受制於一種需要:在州內聯盟各成員之間、以及在邦聯中較大的鄰邦之間進行斡旋協商。
這一時期留下的四項遺產與當代的商業區位息息相關。第一是協商的政治文化,它源於一個小政治體身處諸多大政治體之間的經歷。第二是以“合作社”形式存在的公共財產制度,這些合作社至今仍是重要的土地所有者。第三是與外國資金打交道的經驗:以年金和軍餉形式流入的外國資金,既帶來了財富,也帶來了同等程度的衝突,使這個社群既認識到外國收入的價值,也認識到依賴外國收入的危險。第四是一種宗教認同,它使楚格有別於日內瓦、巴塞爾和蘇黎世這些新教金融中心,也使楚格缺乏自身的銀行業傳統。當該州在二十世紀向國際資本敞開大門時,它並不具備金融中心的各項機構。這種缺失塑造了它最終成為的商業區位類型:一個公司在此註冊、管理和納稅、資金在此投資的地方,而銀行業僅居次要地位。
註釋
- HLS, “Zug (Kanton)”,人口表:1743年為10,618人(領聖餐者人數);1798年為12,74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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