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基金會與繼承——結論
F部分結論
F部分考察了楚格的私人財富經濟。第一章描述了該州的富裕居民、對其所得、財富和遺產的徵稅、2021年約143個納稅單位適用的定額稅(按支出徵稅)、來自國外的富裕家庭的遷入以及遷居的過程。第二章描述了管理其財富的專業人士。他們包括:自2020年起獲得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許可並接受監管機構監督的獨立資產管理人和受託人(其中一家監管機構的所在地即在楚格),以及單一家族辦公室——據估計,瑞士的單一家族辦公室約有300家,管理資產達7850億瑞士法郎。該章還描述了適用於他們的反洗錢框架。第三章考察了財富架構與傳承的工具:自2007年起獲得承認的外國信託;瑞士基金會以及對家族扶養基金會的禁令——議會已要求聯邦委員會提出廢除該禁令的方案;家族公司;修訂後的瑞士繼承法;以及國際私法規則。
楚格的私人財富經濟隨著該州的財稅戰略而成長。與日內瓦不同,該州沒有私人銀行傳統。其財富經濟由直接為家庭提供服務的獨立專業人士構成。自2020年以來對專業人士的監管,已使該行業受到更嚴密的監督;2025年通過的將反洗錢義務擴展至顧問的規定以及透明度登記冊——二者均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將進一步強化這種監督。2025年遺產稅倡議被否決,確認了吸引富裕家庭來到該州的稅收框架的穩定性。住房稀缺以及關於公平性的政治辯論,則為這一戰略設定了界限。
五句話概要
1. 楚格是瑞士每位納稅人平均淨財富最高的三個州之一,2021年為130萬瑞士法郎;它以較低的所得稅和財富稅、定額稅(按支出徵稅)以及對配偶和直系後代免徵遺產稅的規定吸引富裕家庭。
2. 2021年,楚格約有143個納稅單位按支出徵稅,繳納稅款3570萬瑞士法郎;而2025年11月30日聯邦遺產稅倡議以約78%的選民反對票被否決,確認了這一框架的穩定性。
3. 自2020年起,投資組合管理人和受託人須獲得FINMA的許可,並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督,其中FINcontrol Suisse的所在地即在楚格;而僅為一個家族服務的單一家族辦公室仍處於許可制度之外。
4. 自2007年7月1日起,外國信託根據《海牙公約》在瑞士獲得承認,聯邦委員會已於2023年9月放棄引入瑞士信託;而《瑞士民法典》第335條(CC)對家族扶養基金會的禁令,則是一項要求將其廢除的議會動議的主題,該動議已於2023年和2024年獲得兩院通過。
5. 2023年的瑞士繼承法修訂降低了直系後代的特留份並廢除了父母的特留份,再加上2025年對國際繼承規則的修訂,為楚格的家族提供了相當大的繼承規劃空間。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