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抵押品管理與貨物控制
大宗商品在出售前存放於儲罐、筒倉或金屬倉庫時,貸款方的擔保取決於對倉儲貨物的控制。貿易商及其貸款方使用擔保品管理協議,根據該協議,一名獨立的擔保品管理人(通常是某家檢驗公司)代表貸款方保管貨物。擔保品管理人核實貨物的數量和質素,簽發倉單,並僅按照貸款方的指示放貨。1這一安排使貸款方通過擔保品管理人取得佔有,從而滿足包括瑞士在內的許多法域質押法的要求。
過去十年的欺詐案件顯示了這些安排的侷限。在若干案件中,擔保品管理人證明存放於倉庫中的貨物實際上並不存在,或已被多次質押。貸款方隨後起訴擔保品管理人,要求賠償其損失。2014年在中國青島港揭露的金屬倉儲欺詐案中,同一批鋁和銅庫存被用作多筆貸款的擔保品,該案成為金屬貿易的轉折點,而楚格的貿易商在金屬貿易中佔有重要地位。2為以倉儲貨物作擔保的融資設計結構的從業者,必須核實擔保品管理人的聲譽和保險、其責任條款、貨物檢驗程序以及貸款方在發生損失時的權利。
註釋
- HFW, “Collateral Management and Stock Monitoring Agreements”, Commodities briefing,2020年12月,hfw.com:擔保品管理協議是借款人、貸款方與擔任擔保品管理人的檢驗公司之間的寄託協議;擔保品管理人佔有所融資的貨物,向貸款方確認代其持有,儲存、保護並監控貨物,向貸款方簽發倉單,並僅按照貸款方的指示放貨。該來源未涉及擔保品管理人對缺失貨物的責任。↩
-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Qingdao Port says 400,000 tonnes of metals involved in financing fraud”, scmp.com:約30萬噸氧化鋁、7萬至8萬噸鋁錠和2萬噸銅;同一批金屬被懷疑已在多家銀行質押以取得貸款。Global Trade Review, “Qingdao's legacy”, 2017年3月7日, gtreview.com:國際損失超過10億美元;Citi、Mercuria、Standard Chartered、HSBC、Glencore和Trafigura均有風險敞口;Barclays和Deutsche Bank退出了在中國的大宗商品交易,Trafigura退出了在中國的金屬倉儲業務。↩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