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爾登還是法郎?1849年和1850年的貨幣之爭
憲法授權
1848年憲法用兩句話解決了權限問題。第36條規定:“Dem Bunde steht die Ausübung aller im Münzregale begriffenen Rechte zu. Die Münzprägung durch die Kantone hört auf”(“鑄幣特權所包含的一切權利由聯邦行使。各州停止鑄造錢幣”)。該條還責成聯邦確定貨幣本位以及舊幣的兌換標準。1最後的州鑄幣是蘇黎世鑄造的、年份標為1848年的一拉彭硬幣;於是,這座日後成為全國金融首都的城市,也為州鑄幣的漫長曆史畫上了句號。2
憲法文本並未決定新的聯邦貨幣應採用何種本位。這一問題沿著經濟和地理界線使全國發生分裂,成為新聯邦國家最早的重大爭議之一。
兩大陣營及其論點
選擇基本上是在兩種模式之間進行。第一種是南德意志古爾登,即巴登、符騰堡和巴伐利亞的貨幣,南德意志各邦已通過1837年《慕尼黑鑄幣條約》對其加以統一,它在瑞士東部的貿易中廣泛使用。第二種是法國法郎,一種重五克、成色為十分之九的十進制銀幣單位,它曾是赫爾維蒂貨幣的基礎,並在瑞士西部廣泛流通。據一篇介紹這場辯論的通俗文章所述,法國體系得到法語區、伯爾尼和巴塞爾的支持,而瑞士東部和蘇黎世則支持古爾登。這一分歧反映了不同的貿易取向,以及對於如何最好地進入世界經濟的不同看法。3古爾登陣營可以援引南德意志貨幣區新近的整合作為依據。4
支持古爾登的理由是務實的、區域性的。蘇黎世、聖加侖、圖爾高、沙夫豪森、格拉魯斯和格勞賓登與南德意志和奧地利的貿易規模很大,其中大部分以古爾登進行。改用法郎會給東部帶來轉換成本,並切斷其與最重要鄰國之間的貨幣聯繫。反對者還質問:為何一種貨幣在國際上流通廣泛,就應當決定瑞士的政策?巴塞爾大學圖書館將批評者的論點概括為:轉換成本高得令人望而卻步,以及懷疑國際流通程度應當左右瑞士的貨幣選擇。其展覽還提到,在1798年至1803年法國統治時期,法國貨幣體系就已在瑞士施行。5對瑞士東部的許多人來說,這層聯繫並不是一種推薦。
支持法郎的理由是系統性的。法郎採用十進制,而十進制計算為商人、職員和公眾簡化了計算。它是法國的貨幣,而法國當時是歐洲大陸最大的經濟體,並在若干行業中是瑞士最重要的貿易伙伴。由於比利時、撒丁王國和其他國家也使用法郎,它所提供的貨幣區遠大於古爾登。銀法郎是一種定義明確、管理良好的錢幣,法國鑄幣廠能夠以可靠的質素向瑞士供應。最後,法郎在瑞士有其歷史淵源,見於赫爾維蒂貨幣以及西部各州的鑄幣,這使其支持者可以把採用法郎表述為恢復一項瑞士自身的試驗。
專家:約翰·雅各布·施派澤與萊昂哈德·裴斯泰洛齊
聯邦委員會委託進行了一項專家評估。它選擇了約翰·雅各布·施派澤(Johann Jakob Speiser,1813–1856),一位巴塞爾銀行家,他是巴塞爾銀行(Bank in Basel)的共同創辦人並擔任其董事,且將該銀行設在他位於集市廣場(Marktplatz)的住宅中。6施派澤的結論是,法國貨幣本位應構成瑞士貨幣的基礎。據文獻概括,他的理由是:法郎將使瑞士貿易更容易進入世界經濟,而十進制計算則使核算更為簡便。7
古爾登最著名的捍衛者是蘇黎世銀行家萊昂哈德·裴斯泰洛齊(Leonhard Pestalozzi),他在蘇黎世被稱為“Pestaluz”,主張沿用傳統的南德意志體系。巴塞爾大學圖書館將這場爭論描述為巴塞爾銀行董事與蘇黎世銀行家之間的一場對決,其中聯邦當局傾向於法國體系,而瑞士東部則表示反對。8瑞士國家博物館關於第一枚瑞士法郎的介紹還提到了一份來自蘇黎世的有關貨幣問題的請願書,這表明辯論已超出專家圈子,進入了公眾輿論。9
這場辯論的地區陣營劃分,對於金融中心後來的歷史頗具啟發意義。1849年時,就貨幣而言,蘇黎世仍是一座屬於瑞士東部和南德意志世界的城市,而巴塞爾和日內瓦則更接近法國。以裴斯泰洛齊為代表的蘇黎世銀行界,主張與其既有貿易關係保持連續。以施派澤為代表的巴塞爾,則主張融入更大、更具活力的法國貨幣體系。結果有利於巴塞爾的立場。瑞士金融史上的諷刺之一在於,在這場爭論中落敗的蘇黎世,卻成為它曾經反對的這種貨幣的主要受益者。
決定與1850年5月7日的《鑄幣法》
儘管古爾登的支持者提交了請願書,國民院仍於1850年4月投票決定採用法國體系。《聯邦鑄幣法》(Bundesgesetz über das eidgenössische Münzwesen)於1850年5月7日頒佈。10據巴塞爾銀行Trafina發表的文章,施派澤的提案在議會中壓倒了來自蘇黎世的激烈反對。11
該法將法郎定義為五克成色為十分之九的白銀,分為一百拉彭(生丁),從而使瑞士法郎在重量和成色上與法國法郎完全相同。12該法確立了純粹的銀本位。由於未對金幣作出任何規定,瑞士立法者有意偏離了實行復本位制的法國模式。美國經濟學家亨利·帕克·威利斯(Henry Parker Willis)在其關於拉丁貨幣聯盟的史著中強調,1850年5月7日的瑞士法律以五克、成色千分之九百的白銀為單位,且未就黃金作出規定。13
《瑞士歷史辭典》(HLS)對結果作了如下概括:聯邦接管鑄幣特權,並引入分為一百拉彭的法郎,作為採用法國本位(五克、成色千分之九百)的銀本位貨幣;自1875年起,輔幣的成色降至千分之八百三十五。14面值從一拉彭銅幣到五法郎銀幣不等。在大額支付中,重二十五克的五法郎銀幣是主要的支付手段,而鄰國的金幣則以浮動的比價在貿易中流通。
從法律角度看,該法是一部引人注目的立法。它以精確的金屬數量來確定記賬單位,使法郎獲得了一個不受任何發行人裁量影響的客觀定義。它規定了錢幣的面值和技術規格,將鑄幣工作委託給聯邦當局,並就舊鑄幣的估值和收回作出規定。它還默示地使法郎成為表示和清償債務的單位,並要求將現有債務進行換算。通過這部法律,第36條移交給聯邦的貨幣主權獲得了具體內容。
坐姿赫爾維蒂亞:第一批聯邦錢幣
新錢幣的設計與其金屬含量一樣,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日內瓦雕刻師安託萬·博維(Antoine Bovy)為銀幣創作了一個坐姿的赫爾維蒂亞(Helvetia)形象,這一形象立即招致批評。當時有個笑話說,長臂的赫爾維蒂亞把手伸進了所有的錢箱,而批評者則認為這一形象在美學上令人不快。19世紀70年代,坐姿赫爾維蒂亞被一個站姿形象所取代,設計者仍是博維。15這場爭議揭示出貨幣與一個國家的自我形象之間的聯繫是何等直接。新的聯邦國家必須通過法律來表達自身,同樣也必須通過公民每天經手的象徵來表達自身。在這些象徵之中,口袋里的硬幣與郵票一樣,是流傳最廣的。
註釋
- Bundesverfassung 1848,第36條,https://www.verfassungen.ch/verf48.htm。瑞士國家銀行的貨幣事件大事記也以這一規定開篇:瑞士國家銀行,“Chronicle of monetary events”,1848年9月12日條目,https://www.snb.ch/en/the-snb/organisation/history/geld-und-waehrungspolitische-chronik。↩
- 維基百科(德文),“Schweizer Münzgeschichte”,關於集中化的部分,https://de.wikipedia.org/wiki/Schweizer_M%C3%BCnzgeschichte。↩
- watson.ch,“Der erste Schweizer Franken”,https://www.watson.ch/wissen/wirtschaft/798655140-der-erste-schweizer-franken。↩
- 維基百科(德文),“Münchner Münzvertrag”,https://de.wikipedia.org/wiki/M%C3%BCnchner_M%C3%BCnzvertrag,關於1837年《慕尼黑鑄幣條約》,根據該條約,每科隆馬克白銀鑄造24½古爾登。另見維基百科(英文),“South German gulden”,https://en.wikipedia.org/wiki/South_German_gulden。↩
- 巴塞爾大學圖書館(Universitätsbibliothek Basel)博客,“Von Gold und Silber – 175 Jahre Schweizer Franken”(2025年7月14日),https://blog.ub.unibas.ch/2025/07/14/von-gold-und-silber-175-jahre-schweizer-franken/。↩
- Trafina Privatbank,“Der Basler Johann Jakob Speiser und der Schweizer Franken”,https://www.trafina.ch/aktuell/der-basler-johann-jakob-speiser-und-der-schweizer-franken。↩
- watson.ch,“Der erste Schweizer Franken”,https://www.watson.ch/wissen/wirtschaft/798655140-der-erste-schweizer-franken。↩
- 巴塞爾大學圖書館(Universitätsbibliothek Basel)博客,“Von Gold und Silber – 175 Jahre Schweizer Franken”,關於專家的部分,https://blog.ub.unibas.ch/2025/07/14/von-gold-und-silber-175-jahre-schweizer-franken/。↩
- 瑞士國家博物館博客,“The first Swiss franc”(2021年11月),https://blog.nationalmuseum.ch/en/2021/11/the-first-swiss-franc/。該文可訪問的版本主要由插圖和圖注組成,其中提及法郎與古爾登之爭、施派澤的作用、安託萬·博維的赫爾維蒂亞以及一份蘇黎世請願書。↩
- watson.ch,“Der erste Schweizer Franken”,https://www.watson.ch/wissen/wirtschaft/798655140-der-erste-schweizer-franken;該法的日期經瑞士國家銀行“Chronicle of monetary events”1850年5月7日條目證實,https://www.snb.ch/en/the-snb/organisation/history/geld-und-waehrungspolitische-chronik。↩
- Trafina Privatbank,“Der Basler Johann Jakob Speiser und der Schweizer Franken”,https://www.trafina.ch/aktuell/der-basler-johann-jakob-speiser-und-der-schweizer-franken。↩
- Numis-Post,“Schweizer Münzwesen im 19. und 20. Jahrhundert”,https://www.numis-online.ch/service/schweizer-muenzwesen/19.-und-20.-jahrhundert.html。↩
- Henry Parker Willis,A History of the Latin Monetary Union: A Study of International Monetary Action(芝加哥,1901年),關於瑞士的章節,在線版本見http://www.numisbel.be/Willis.htm。↩
- 《瑞士歷史辭典》(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HLS),Bernard Degen,“Franken”,http://www.hls-dhs-dss.ch/textes/d/D13671.php。↩
- watson.ch,“Der erste Schweizer Franken”,關於赫爾維蒂亞爭議的部分,https://www.watson.ch/wissen/wirtschaft/798655140-der-erste-schweizer-fran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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