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香港

財富流動的迴歸

香港的復甦是競爭格局中最令人意外的發展。2019年至2022年間,這座城市經歷了大規模抗議、2020年6月的《國家安全法》、全球最嚴格之列的疫情限制措施,以及相當一部分外籍人口的離開。許多觀察人士得出結論,認為新加坡將接替香港成為亞洲首要國際金融中心。四年之後,香港已超越瑞士,成為全球最大的跨境財富簿記中心,重新奪回全球上市地首位,並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FCI)中位列第三,略高於新加坡。其原因幾乎完全在於香港與中國內地的關係。在香港簿記的跨境財富中,超過百分之六十來自內地;這座城市的增長取決於中國企業家和家族是否願意將資產持有於內地之外、但仍處於中國法律和中國政治所及範圍之內。1

股票市場也遵循同樣的模式。在經歷三年低迷之後,香港交易所(HKEX)於2025年通過首次公開發行籌集了約374億美元,較上一年增長超過百分之二百三十,超過此前三年的總和。中國企業在上市公司中佔據主導地位,其中許多已在上海或深圳上市,尋求在香港進行第二上市,以接觸國際投資者。2同年,股票成交額幾乎翻倍;通過“股票通”(內地投資者買入香港股票的渠道)進行的南向交易增長了約百分之一百五十。3

與內地的互聯互通和家族辦公室激勵措施

香港政府及其監管機構建立了一系列將本地金融市場與內地相連的渠道。“股票通”和“債券通”連接各交易所,而“跨境理財通”計劃則允許粵港澳大灣區居民跨境投資理財產品。該計劃於2024年初得到優化: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經修訂的實施細則,將其開放給持牌證券公司,擴大了合資格產品的範圍,並更新了投資者的資格標準。4沒有任何西方金融中心能夠提供與之相當的接觸中國儲戶的渠道。瑞士銀行在香港運營著其若干最大的亞洲簿記平台,對它們而言,這些渠道既是威脅,也同樣是機遇,因為它們可以從香港服務內地客戶,而無需從蘇黎世與之競爭。

香港還效仿了新加坡針對家族辦公室的做法,並在某些方面有所超越。自2023年起,香港對單一家族辦公室的合資格交易給予零稅率的利得稅優惠,但須滿足最低管理資產要求。政府委託德勤(Deloitte)開展的一項研究顯示,截至2025年底,香港共有3384家單一家族辦公室,兩年內增長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據德勤的研究人員稱,許多新進入者來自中國內地,來自中東和其他亞洲國家的興趣也在上升。他們強調,與新加坡不同,香港既不設本地投資目標,也不以審批作為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52024年3月推出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為在合資格香港資產中投資至少3000萬港元的投資者增加了一條居留途徑。截至2025年4月底,該計劃共收到1257份申請,預期投資額超過370億港元。6

在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領域,香港選擇了積極的發牌策略。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的《穩定幣條例》要求,與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發行人須向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取得牌照,持有至少2500萬港元的實繳資本,以儲備資產為其代幣提供十足支持,並在一個工作日內按面值贖回。7本卷J部分介紹了瑞士的做法,即依託2021年技術中立的《分佈式賬本技術法》(DLT Act)以及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的監管實踐。兩個中心爭奪的是同一批發行人和託管人,並且都面臨迪拜和阿布扎比的競爭,後兩者已為虛擬資產設立了專門的監管機構。

關於法律確定性的爭論

香港的迴歸並未終結有關其法律秩序的爭論。《基本法》保障普通法和獨立的司法機構,終審法院繼續由來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非常任法官參與審判。然而,2020年的《國家安全法》以及2024年3月根據《基本法》第23條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經改變了西方律師和投資者對這座城市的看法。2022年3月,英國最高法院院長Lord Reed和副院長Lord Hodge辭去終審法院職務。Lord Reed表示,法官們若繼續在香港任職,就不可能不被視為認可一個已背離政治自由價值觀的政府。2024年6月,Lord Collins of Mapesbury和Lord Sumption相繼辭職,前者以香港的政治局勢作為辭職理由。8

商事執業人士普遍認為,香港法院在裁決合同和公司糾紛時是稱職且獨立的。然而,國際客戶提出的是另一個問題。他們想知道:在中國與西方發生衝突時,持有於香港的資產是否仍然安全;制裁或反制措施是否可能波及這些資產;以及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這一權力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否可能被用來對付他們。9對中國內地客戶而言,這個問題的分量與西方或中東客戶不同,因為他們本已生活在中國法律之下。對其他所有人而言,這是分散配置的理由。蘇黎世正是在這裡找到了自己在亞洲市場中的角色:作為亞洲家族的第二簿記中心——這些家族在香港或新加坡持有第一個帳戶,並希望將部分財富置於一個遠離太平洋地緣政治斷層線的中立司法管轄區。

註釋

  1. finews.asia, “Global Wealth Report: Hong Kong Overtakes Switzerland”(見前注)。 ↩
  2. 3E Accounting Hong Kong, “Hong Kong Leads Global IPOs in 2025 with US$37.4 Billion Raised”(見前注)。在這些內地公司的第二上市中,有六宗各自籌資超過10億美元。 ↩
  3. Finance Magnates, “HKEX Regains ‘Top Global Listing Spot,’ Equity Turnover Nearly Doubles in 2025”,2026年2月26日,https://www.financemagnates.com/forex/hkex-regains-top-global-listing-spot-equity-turnover-nearly-doubles-in-2025/。HKEX公佈2025年淨利潤為177億港元,增長百分之三十六。 ↩
  4. PwC China, “Enhancements to the Cross-Boundary Wealth Management Connect”,2024年2月,https://www.pwccn.com/en/industries/financial-services/banking-and-capital-markets/publications/enhancements-to-cross-boundary-bcm-feb2024.html。經修訂的細則於2024年1月24日發佈。 ↩
  5. Caixin Global, “Hong Kong family offices exceed 3,380 as tax incentives attract wealth”,2026年2月11日,https://www.caixinglobal.com/2026-02-11/hong-kong-family-offices-exceed-3380-as-tax-incentives-attract-wealth-102413422.html。該研究估計,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香港僱用超過1萬名專業人員,每年在當地支出126億港元。 ↩
  6.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新聞公報,2025年5月25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5/25/P2025052400034.htm。在獲批申請人投入的資本中,百分之三十六點四投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認可的基金,百分之二十八點一投向股票。 ↩
  7. Davis Polk, “Hong Kong’s licensing and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stablecoins now in effect”,2025年8月,https://www.davispolk.com/insights/client-update/hong-kongs-licensing-and-regulatory-framework-stablecoins-now-effect。 ↩
  8. Global Legal Post, “Two retired UK judges resign from Hong Kong’s top court”,2024年6月,https://www.globallegalpost.com/news/two-retired-uk-judges-resign-from-hong-kongs-top-court-2115075310。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回應稱,法院始終致力於法治和司法獨立,並仍有十二名來自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非常任法官。 ↩
  9. Basic Law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Article 158, https://www.basiclaw.gov.hk/en/basiclaw/chapter8.html。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法院對《基本法》中屬於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計劃在瑞士設立或拓展業務?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個資訊門戶網站,介紹來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華區、中亞和高加索地區、亞洲其他地區、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業和企業家在瑞士經商需要了解的內容:公司法、商業合同、許可、銀行、稅務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諮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於蘇黎世的律師事務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領導下就瑞士法律的各個領域提供諮詢。更多資訊請訪問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項目 與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談 公司設立、股東協議和商業協議、收購、許可、銀行帳戶、稅務和居留許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諮詢,並與您在本國的律師以及根據需要與其他法域的當地律師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