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與展望
從蘇黎世出發的跨境合作的歷史,是一部在外部壓力下逐步開放的歷史。1981年的《聯邦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IMAC)建立了一套司法程序,使銀行保密與刑事事務合作得以兼容,但將稅務事項排除在其適用範圍之外。1973年與美國簽訂的條約此前就已表明,這種兼容是可能的。2009年之後,針對外國納稅人的銀行保密走向終結,稅務事項由此被納入合作範圍,先是依請求交換,繼而是自動交換。2015年的《外國非法資產法》(FIAA)將始於馬科斯案的返還實踐加以法典化。上述每一步在當時都曾被批評為對金融中心的威脅。如今,每一步都已成為該金融中心自我定位的一部分:一個只接受已申報且合法取得之資產的中心。
未來幾年將受到若干發展的影響。歐盟(EU)關於電子證據的規則,以及瑞士技術服務商所持有數據的日益重要,將迫使瑞士決定在多大程度上允許外國當局直接獲取數據。《金融市場監管法》(FINMASA)的修訂將在市場濫用案件中限制客戶程序。在資產追回方面,烏克蘭相關的沒收程序以及涉及敘利亞和委內瑞拉的新凍結措施,將檢驗《外國非法資產法》在有爭議的案件中能否有效運作。聯邦審計署和公民社會在透明度方面的批評,將持續促使當局公佈一致的數據。聯邦審計署關於程序時長以及利用上訴拖延的調查結論,仍將是衡量任何司法協助改革的基準。
對蘇黎世而言,合作與法律保護之間的平衡仍然是一項競爭因素。合作過於遲緩的金融中心,有被視為非法資金避風港的風險。放棄程序保障的金融中心,則會失去合法客戶的信任,這些客戶期望其數據只有在合法程序中才會被披露。瑞士制度憑藉其司法審查、特定性原則以及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的嚴格限制,力圖兼顧二者。其公信力取決於蘇黎世檢察官、聯邦當局和各級法院對這些規則的一貫適用。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