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遺產與展望
本章所述的歷史,給蘇黎世留下了一個規模龐大、紮根國內而在國際上受到制約的資產管理行業。若干脈絡將現在與過去連接起來。1966年的契約型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和託管銀行管理,至今仍主導著瑞士的基金實踐。1938年蘇黎世最早的一批基金投資於北美,而瑞士投資組合的國際分散化至今仍是一個鮮明特徵。各州立銀行在20世紀50年代決定進入基金業務,經由Swisscanto,催生了全國第二大資產管理人,其由蘇黎世州所有。1985年的養老金制度創造了一個專屬資本池,此後一直支撐著國內基金市場。
各種制約同樣持久。缺乏歐洲市場準入——1992年的歐洲經濟區(EEA)公投使之成為定局,而另類投資基金管理人指令(AIFMD)護照的承諾遲遲未能兌現又證實了這一點——迫使蘇黎世管理人在其國際業務中使用外國載體。2022年經選民確認的預扣稅也產生了同樣的效果。其結果是一種分工:蘇黎世提供投資專長、客戶關係和投資組合管理,盧森堡和都柏林則提供法律外殼。這種分工行之有效,但它使基金行政管理、託管和法律服務方面的價值創造留在境外,並使瑞士行業依賴於歐洲的監管決定。
若干發展趨勢將塑造未來十年。第一是行業的進一步集中,瑞士資產管理協會(AMAS)的研究記錄了這一趨勢,而Credit Suisse的消失加速了這一進程。第二是私募市場和常青結構的增長,這使蘇黎世和楚格更接近倫敦和紐約的投資文化。第三是技術。行業協會將人工智能、數碼化和代幣化列為將改變資產管理的力量。1瑞士關於分佈式賬本技術的立法(DLT法)自2021年起生效,允許以代幣化形式發行基金份額。2第四是可持續性,聯邦委員會對自律模式的重新評估最遲應於2027年底完成,這將決定瑞士是否追隨歐盟(EU)走向具有約束力的產品規則。
第五個發展趨勢是與歐洲的關係。與英國簽訂的《伯爾尼金融服務協定》表明,相互信任的法域之間實現相互承認是可能的。歐盟是否會向瑞士資產管理人提供類似的准入尚不確定,因為2024年談判達成的雙邊一攬子協議將金融服務排除在外。因此,在可預見的未來,蘇黎世行業將繼續依賴委託模式和歐洲監管機構的善意。其競爭優勢在於別處:在於瑞士法郎和瑞士各機構的穩定性,在於國內養老金市場的規模,在於蘇黎世地區專業知識的密集程度,以及在於該行業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所建立的審慎、保守的投資組合管理聲譽。
註釋
- Allnews,“Le secteur suisse de l’asset management reste solide”(2026年6月10日),論及《2026年瑞士資產管理研究》、私募市場的重要性、包括人工智能在內的技術、數碼化和代幣化,以及國際市場準入對瑞士行業競爭力的意義,https://www.allnews.ch/content/news/le-secteur-suisse-de-l%E2%80%99asset-management-reste-solide。 ↩
- 聯邦委員會,“Federal Council brings DLT Act fully into force and issues ordinance”,新聞稿,2021年6月18日,https://www.admin.ch/gov/en/start/documentation/media-releases.msg-id-84035.html。瑞士國際金融事務國務秘書處(SIF),“DLT / blockchain / tokenisation”,論及2021年2月引入登記冊證券,https://www.sif.admin.ch/en/dlt-blockchain-en。MME,“Tokenization of investment fund units”(2023年5月25日),指出如賬本符合《瑞士債務法》(CO)第973d條第2款的要求,代幣化投資基金份額一般可定性為登記冊證券,https://www.mme.ch/en/magazine/articles/tokenization-of-investment-fund-units。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