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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的反應

特別工作組與1996年12月的聯邦決議

瑞士政府遲遲未能認識到這場危機的規模。其首次機構層面的回應出現在1996年秋季。1996年10月25日,聯邦委員會任命外交官 Thomas Borer 為大使兼“瑞士—第二次世界大戰”特別工作組負責人,負責協調聯邦政府在休眠資產、納粹黃金、被掠奪財產和難民政策方面的回應。1 在兩年多的時間裡,Borer 成為瑞士在美國媒體中的公眾形象,直至該特別工作組於1999年3月底解散。

1996年12月,聯邦議會通過了決定性的法律文件。1996年12月13日關於對因國家社會主義統治而流入瑞士的資產的命運進行歷史和法律調查的聯邦決議,為後來由 Jean-François Bergier 主持的獨立專家委員會奠定了基礎。其中兩項規定立即改變了銀行的法律地位。第4條禁止銷燬可能有助於調查的文件,也禁止將其轉移至國外或採取任何其他使其更難獲取的措施。第5條要求銀行、保險公司和其他機構向委員會的專家開放所有相關記錄,並規定該義務優先於一切法定和合同上的保密義務。2 這是自1934年以來,聯邦首次以法律形式為一項歷史調查而擱置銀行保密。該決議在通過次日即生效,這使得禁止銷燬的規定有了一個在數週之內就將變得至關重要的日期。

Delamuraz 與“敲詐”一詞

瑞士方面對這場危機最具破壞性的“貢獻”來自國家元首本人。在其聯邦主席任期結束時接受的一次採訪中(發表於1996年至1997年之交),Jean-Pascal Delamuraz 將設立賠償基金的要求稱為 Lösegeld-Erpressung,即勒索贖金與敲詐,並暗示向此類基金付款等於承認有罪。3 這番言論在美國被廣泛報道為對猶太組織的敲詐指控。世界猶太人大會對此予以譴責,並批評瑞士政府未能與之劃清界限。4 Delamuraz 於1997年1月14日表示遺憾。但此時這番言論已成為一種象徵,多年來一直被美國報紙援引為瑞士傲慢的證據。

數週之內,又發生了第二起外交事故。1997年1月,瑞士駐華盛頓大使 Carlo Jagmetti 的一份機密戰略文件被洩露給媒體。文件稱,瑞士正處於一場必須在對外和對內兩條戰線上打贏的戰爭之中。Jagmetti 於1997年1月27日辭職。5 這兩起事件都揭示了瑞士內部討論所用的語言,與透過大屠殺視角關注此事的美國公眾的期待之間存在的鴻溝。它們也讓瑞士外交界認識到,在此類危機中,每一份文件都可能被公開。

大屠殺貧困受害者特別基金

Delamuraz 發表言論後數週之內,瑞士當權者的立場發生了變化。在三大銀行於1997年初宣佈向一個人道主義基金捐款1億瑞士法郎之後,聯邦委員會以1997年2月26日的條例設立了瑞士大屠殺/浩劫貧困受害者基金,該條例於1997年3月1日生效。6 該基金獲得了大銀行、瑞士國家銀行和私營企業的捐款。其資本為2.73億瑞士法郎,加上利息後增至約2.95億瑞士法郎。款項支付給了60多個國家約31.2萬名貧困倖存者,個人金額根據當地購買力在600至2000瑞士法郎之間。Rolf Bloch 擔任該基金主席,其執行委員會由四名瑞士成員和三名由世界猶太人歸還組織推薦的國際成員組成。7 最後一批申請於2000年12月14日獲得批准。

該基金是一項人道主義姿態,其設計初衷也正是如此。它沒有認定任何法律責任,也沒有了結任何索賠。其意義在於分配的速度和廣度。東歐的倖存者在戰後數十年間從德國的賠償計劃中所得甚少甚至一無所獲,他們是主要受益者之一。該基金也標誌著瑞士當局的姿態從防禦轉向合作。

瑞士團結基金會

1997年3月5日,聯邦主席 Arnold Koller 在聯邦議會宣佈了一個雄心遠大得多的項目:設立瑞士團結基金會,其資金來自瑞士國家銀行黃金儲備的重估。Maissen 的文章稱之為 7-Milliarden-Stiftung der Nationalbank,即國家銀行的七十億基金會。8 該基金會將以其資本收益用於瑞士國內外的人道主義目的。它被構想為對歷史所引發問題的一種面向未來的回答,因而有意不只與大屠殺掛鉤。

這一項目捲入了圍繞國家銀行剩餘黃金用途的國內政治之爭,第F.I章及有關貨幣政策的各章將在更廣泛的背景下討論這一問題。議會最終提出了一項反提案,擬將約1300噸黃金(當時價值約180億瑞士法郎)置於一個基金中三十年,收益在團結基金會、老年和遺屬保險(AHV)以及各州之間平均分配。2002年9月22日,瑞士人民同時否決了該反提案和瑞士人民黨提出的一項競爭性倡議。反提案以51.8%的反對票未獲通過。9 團結基金會始終未能成立。這次投票表明,到2002年,很大一部分民眾認為此事已因1998年的和解而了結,不希望將國家黃金儲備與之掛鉤。

銀行自己的名單與第一個索賠解決仲裁庭

與此同時,銀行也採取了自己的措施。1997年7月23日,瑞士銀行家協會在報紙和互聯網上公佈了1945年以前開立的1870多個休眠帳戶持有人的姓名,隨後又於1997年10月29日公佈了第二份名單。10 名單中包括瑞士持有人的姓名,以及——引起爭議的是——與國家社會主義政權有關聯者的姓名,這表明銀行對自身數據的梳理是多麼有限。為審查對這些帳戶的索賠,1997年在蘇黎世設立了一個仲裁庭,後來被稱為第一個索賠解決仲裁庭(CRT-I)。它對5570個帳戶的索賠進行了仲裁,將約207個、總值1820萬美元的帳戶判給了納粹迫害受害者或其繼承人。11 CRT-I 是依據瑞士法律進行的私人仲裁,其程序後來由其繼任者加以完善。

註釋

  1. Wikipedia,“Thomas Borer”,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omas_Borer;關於其職責另見 infoclio.ch,“Die Task Force Schweiz – Zweiter Weltkrieg”,https://www.infoclio.ch/de/die-task-force-schweiz-%E2%80%93-zweiter-weltkrieg,該文將這一事件稱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瑞士最大的外交政策危機。 ↩
  2. Bundesbeschluss betreffend die historische und rechtliche Untersuchung des Schicksals der infolge der nationalsozialistischen Herrschaft in die Schweiz gelangten Vermögenswerte,1996年12月13日,第4、5和11條,https://www.uek.ch/de/auftrag/19961213bb_de.pdf。第4條規定:“Akten, die der Untersuchung nach Artikel 1 dienlich sein könnten, dürfen nicht vernichtet, ins Ausland gebracht oder sonstwie schwerer zugänglich gemacht werden.” 該決議有效期至2001年12月31日。 ↩
  3. “Die Schweiz und die nationalsozialistische Hinterlassenschaft”(出處同前),其中提到聯邦主席 Delamuraz 的“ein Interview zum Jahresende”所引發的風波;致歉日期(1997年1月14日)亦見於同一文本。 ↩
  4. 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RL30262(出處同前),1996年12月下旬和1997年1月5日條目。 ↩
  5. 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RL30262(出處同前),1997年1月27日條目。 ↩
  6. 瑞士聯邦議會服務處,“Die Schweiz und der Zweite Weltkrieg – Chronologie”,https://www.parlament.ch/centers/documents/de/ch-wk2-chronologie-d.pdf,1997年2月5日條目(“Die drei Schweizer Grossbanken stellen 100 Mio Fr. für einen humanitären Fonds zugunsten der Nazi-Opfer zur Verfügung”)和1997年2月26日條目(關於特別基金的條例,1997年3月1日生效)。 ↩
  7. 瑞士大屠殺/浩劫貧困受害者基金,最終報告,https://www.files.ethz.ch/isn/109711/FDA_Final%20Report%20on%20Swiss%20Fund%20for%20Holocaust%20Victims_engl.pdf。根據該報告,東歐和前蘇聯獲得了所分配資金的43.1%,以色列獲得29.3%。 ↩
  8. “Die Schweiz und die nationalsozialistische Hinterlassenschaft”(出處同前),其中還提到了“265-Millionen-Fonds der Wirtschaft”。 ↩
  9. politchronik.swiss,“Volksinitiative ‘Überschüssige Goldreserven in den AHV-Fonds’ (BRG 01.020)”,https://politchronik.swiss/de/prozesse/837-volksinitiative-uberschussige-goldreserven-in-den-ahv-fonds-brg-01-020。該人民倡議以52.4%的反對票被否決;投票率為45.2%。 ↩
  10. 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RL30262(出處同前),1997年7月23日和10月29日條目。 ↩
  11. Swiss Banks Settlement: In re Holocaust Victim Assets Litigation,“Deposited Assets Claims”,https://www.swissbankclaims.com/DepositedAssets.asp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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