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預扣稅協定
瑞士的方案與談判
瑞士政府尋求一條既能維護銀行保密、又能讓德國國家獲得稅收的衝突出路。這一構想由瑞士銀行業提出,後來被稱為“Rubik”,它將儲蓄稅協定的邏輯延伸至一切形式的投資收益,並延伸至過去。瑞士銀行將按德國稅率對德國客戶的投資收益徵收終局性預扣稅,並將稅款以匿名方式轉交德國。過去持有的未申報資產將通過一次性繳款予以規範化,繳款額按資本的一定百分比計算。願意的客戶也可以授權其銀行向德國稅務機關披露其帳戶。德國方面則放棄購買被盜數據,並通過有限次數的資訊請求獲得一種手段,用以核實德國居民沒有簡單地把資金轉移到別處。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與瑞士聯邦關於稅收和金融市場領域合作的協定》於2011年9月21日簽署。2012年4月5日的議定書對其作了修訂,以回應德國國內的批評以及歐盟委員會對該協定與瑞士和歐盟(EU)之間儲蓄稅協定是否相容的關切。1經修訂後的協定規定,德國納稅人在瑞士的資本收益和資本利得將按26.375%的德國稅率徵稅,即25%的統一稅加上團結附加稅。未申報帳戶的未來繼承將按50%徵稅,除非繼承人同意披露。截至2010年12月31日持有的未申報資產將通過匿名的一次性繳款予以規範化。2該繳款比例為資本的21%至41%,最高稅率適用於大額帳戶。瑞士銀行承諾預付20億瑞士法郎,從此後的繳款中收回;德國則獲准提出有限次數的資訊請求,頭兩年約1300次,且無須指明銀行名稱。3
在瑞士的批准與聯邦議院
瑞士迅速批准了該協定。聯邦議會兩院於2012年上半年通過了該協定,同時通過了與英國和奧地利簽訂的同類協定,因此瑞士方面遠早於德國方面就已準備就緒。4在德國,聯邦議院(Bundestag)於2012年10月25日以312票贊成、256票反對、1票棄權批准了該協定。辯論按黨派陣線展開。財政部長Wolfgang Schäuble將該協定辯護為主權國家之間的務實妥協,並警告聯邦參議院不要否決。自由民主黨稱讚該協定了結了過去,並確保了未來的正確徵稅。社會民主黨認為其弊大於利,左翼黨稱之為送給逃稅者的禮物,綠黨則反對稱,無論對過去還是對未來,該協定都指向了錯誤的方向,尤其是因為資本收益的稅負仍將輕於勞動收入。5
在聯邦參議院遭否決
由於該協定涉及聯邦與各州共享的稅收,它需要各州代表機構聯邦參議院(Bundesrat)的同意。在聯邦參議院中,由社會民主黨和綠黨執政的州佔多數。2012年11月23日,聯邦參議院拒絕同意。6聯邦政府召集了調解委員會,但該程序無法改變條約文本,最終無果而終。聯邦參議院於2013年2月1日確認了其拒絕,協定就此終結。7
否決的理由部分出於原則,部分出於政治。反對者認為,該協定對逃稅者的待遇優於誠實納稅人,因為一次性繳款低於德國納稅人通過自願披露本應繳納的稅款、利息和罰金,而且逃稅者得以保持匿名。左翼黨把該條約稱為送給逃稅者的禮物,概括了這一指責。他們認為,有限次數的資訊請求無法阻止未申報資金在協定生效前轉移到其他法域,而放棄購買數據將使德國當局失去其最有效的工具。8政治背景同樣重要。隨著2013年9月聯邦大選臨近,社會民主黨的總理候選人正是Peer Steinbrück,而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的稅務光盤則使該州財政部長成為辯論中的知名人物。一項由基督教民主聯盟籍財政部長談判達成、本將終止數據購買的協定,為反對派提供了一個輕易的靶子。
瑞士的反應是失望中夾雜著寬慰。正如G.III章所記載,瑞士銀行家協會稱這一決定令人費解,且出於國內政治考量。然而在蘇黎世的銀行內部,另一種結論已經日益佔據上風。協定的失敗意味著,德國的過去必須由客戶自己通過德國法律下的自願披露來了結,而銀行必須堅持這一點。早在聯邦參議院表決之前,數家蘇黎世銀行就已開始要求德國客戶提供稅務合規的證明;2012年11月之後,這一做法變得普遍。
英國與奧地利協定的比較
瑞士按同一模式於2011年10月6日與英國、於2012年4月13日與奧地利簽訂的協定,於2013年1月1日生效。它們提供了唯一可用的證據,說明德國協定可能取得怎樣的成效。這一證據令人清醒。英國政府在推出該協定時預計其收入可達數十億英鎊。2012年秋季經核證的測算為53億英鎊,其中44億預計來自過去的規範化,9億來自未來的預扣稅。2013年12月,預算責任辦公室報告稱,迄今瑞士資本稅的收入總計7.89億英鎊。它將這一差額歸因於稅基小於預期以及更大的行為反應,包括英國人在瑞士銀行持有的資產較少、協定適用範圍之外的非本籍居民人數較多、銀行未能識別相關帳戶,以及資本流向其他離岸中心。許多納稅人還選擇了其他披露途徑,例如列支敦士登披露機制(Liechtenstein Disclosure Facility)。9
奧地利的經驗與此類似。奧地利政府曾將10億歐元列入預算,作為針對過去的一次性繳款。根據2014年9月報道的瑞士聯邦稅務局數據,實際收入為7.383億歐元,其中大部分在頭兩個月內到賬。超過21000名奧地利人申報了總額59億歐元的資產。10正如G.III章所述、K.III章從奧地利角度所討論的,在自動交換取而代之後,奧地利協定於2016年底終止。
從這一比較中可以得出兩點教訓。第一,德國協定的反對者擔心資金外流是正確的:在兩個夥伴國,相當一部分未申報資金在瑞士銀行能夠對其徵稅之前就已轉移到別處或採用了其他規範化渠道,英國財政監督機構認定這種行為反應是收入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11第二,德國協定的支持者也有部分道理,因為夥伴國確實迅速獲得了可觀的款項,且無須承擔逐案調查的成本。德國若有該協定是否會更好,無法確切回答。可以肯定的是,協定的失敗並沒有阻止德國資金在瑞士的規範化。它只是把這一進程從匿名的瑞士機制轉移到了德國的自願披露程序,後者帶來了更多資訊,並且在許多情況下帶來了更高的繳款。
註釋
- Wikipedia(德文),“Steuerabkommen Deutschland–Schweiz”,https://de.wikipedia.org/wiki/Steuerabkommen_Deutschland%E2%80%93Schweiz,關於簽署日期和修訂議定書日期、瑞士2012年的批准以及德國批准程序的經過。引用僅供參考,並已與下文所引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的資料核對。↩
- Deutscher Bundestag,“Bundestag stimmt Steuerabkommen mit Schweiz zu”,2012年文本檔案,第43周,https://www.bundestag.de/webarchiv/textarchiv/2012/41187733_kw43_de_schweiz-209792。↩
- Wikipedia(德文),“Steuerabkommen Deutschland–Schweiz”(見上文引注),關於21%至41%的區間、100萬歐元以上帳戶的累進稅率、20億瑞士法郎的預付款以及約1300次資訊請求的上限。↩
- Wikipedia(德文),“Steuerabkommen Deutschland–Schweiz”(見上文引注),其中將瑞士的批准時間定為2012年5月。↩
- Deutscher Bundestag,“Bundestag stimmt Steuerabkommen mit Schweiz zu”(見上文引注),載有表決結果和各議會黨團的立場。↩
- Bundesrat,新聞稿183/2012,“Steuerabkommen mit der Schweiz findet keine Mehrheit im Bundesrat”,2012年11月23日,https://www.vermittlungsausschuss.de/SharedDocs/pm/2012/183-2012.html。該新聞稿指出,聯邦議院和聯邦政府可以召集調解委員會,但該委員會不能就條約文本本身提出修改建議。↩
- Wikipedia(德文),“Steuerabkommen Deutschland–Schweiz”(見上文引注),關於調解程序的失敗以及2013年2月1日的最終拒絕。↩
- Wikipedia(德文),“Steuerabkommen Deutschland–Schweiz”(見上文引注),其中概述了社會民主黨(SPD)、綠黨和左翼黨的反對意見,即該協定對逃稅者過於寬容,且未規定充分的資訊交換。↩
- Office for Budget Responsibility,Economic and Fiscal Outlook,2013年12月,專欄4.3,“Tax agreements with offshore centres”,https://obr.uk/box/tax-agreements-with-offshore-centres/。↩
- “Steuerabkommen mit der Schweiz: Schwarzgeld-Milliarde blieb aus”,Tiroler Tageszeitung,2014年9月4日,https://www.tt.com/wirtschaft/wirtschaftspolitik/8925239/steuerabkommen-mit-der-schweiz-schwarzgeld-milliarde-blieb-aus。↩
- Office for Budget Responsibility,“Tax agreements with offshore centres”(見上文引注),其中將資本外逃至其他離岸中心列為收入較低的原因之一。↩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