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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的退出

2009年聯邦出售所持股份

聯邦的這筆投資為時不長。2009年8月19日,聯邦委員會決定轉換強制可轉換票據並出售由此獲得的股票。聯邦獲得了3.322億股UBS股票,以約55億瑞士法郎配售給機構投資者。作為放棄未來息票請求權的交換,聯邦又從UBS獲得了18億瑞士法郎。72億瑞士法郎的總收益相對於60億瑞士法郎的原始投資而言,相當於約12億瑞士法郎的利潤。1 UBS自己將這筆交易描述為聯邦收回全部投資並獲得12億瑞士法郎淨收益的時刻。2 評論人士後來指出,聯邦在十個月內獲得了約20%的回報。3

出售的時機正值瑞士與美國因UBS的美國客戶問題而關係高度緊張之際。同一天,即2009年8月19日,瑞士與美國簽署了一項協議,涉及就約4450個UBS客戶帳戶提出的行政協助請求,其解決過程見G.III章。4 聯邦選擇在這一時點出售股份,從而結束了其作為一家銀行股東的角色,而它正代表國家主持該銀行與外國政府的談判。批評者認為,這些股份本可持有更長時間,以更高價格出售。票據的處理問題也在一項議會提案中被提出。5 聯邦財政部(EFD)後來對結果作了總結,其表述已成為瑞士關於這場危機的敘事的一部分:救助UBS沒有讓納稅人花一分錢。6

StabFund的運作

StabFund的存續時間更長。它的第一年十分艱難。由於其許多資產的價值在2009年繼續下跌,該基金在運營第一年錄得約48億美元的虧損。7 UBS提供的股本緩衝保護瑞士國家銀行(SNB)免受首筆損失,UBS股票認股權證則作為第二道保護。基金管理人刻意避免在低迷的市場中出售資產。他們持有資產、收取現金流並用其償還國家銀行的貸款,只在價格回升後才出售。8 國家銀行的貸款於2013年8月15日全部還清,距基金設立不到五年。9

貸款的償還為UBS行使其期權鋪平了道路。價格取決於獨立專家對剩餘投資組合的估值,並適用一項合同公式:剩餘股本中的首筆10億美元歸國家銀行,其餘部分由國家銀行與UBS平分。10 2013年11月7日,UBS以37.62億美元從國家銀行購入StabFund,該金額相當於截至2013年9月底國家銀行按合同在基金股本中所佔的份額。加上貸款帶來的16億美元利息收入,國家銀行從這次行動中獲得的總回報約為52億美元。國家銀行將這筆交易描述為一項艱鉅任務的圓滿完成,並稱其目的從來不是賺取利潤,而是加強瑞士金融體系。該基金於2013年12月派發了最後一次股息,並於2014年第一季度清算。11

文獻中流傳的數字因計算口徑不同而略有差異。聯邦財政部稱國家銀行獲利37.6億美元,這對應於UBS支付的收購價格;而swissinfo報道的意外收益總額為54億美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國家銀行本身給出的約52億美元這一數字最為可靠。時已卸任的UBS前首席執行官Oswald Grübel稱StabFund是這家中央銀行做過的最好的一筆生意。12 曾管理該基金普通合夥人的國家銀行理事會主席Thomas Jordan則得出了不同的結論。他表示,StabFund在財務上的成功並不足以成為贊同政府救助銀行的理由。在他看來,“大而不倒”立法必須確保今後不再需要此類行動。13

Jordan的這番話值得強調,因為這一盈利結果有時被解讀為救助並不涉及真正風險的證據。這種解讀忽視了反事實情形。國家銀行以無人願意購買的資產為抵押貸出了258億美元,而當時美國房地產市場的走向尚不可知。之所以能夠獲利,是因為美聯儲和其他中央銀行穩定了相關證券的市場,因為基金能夠等待,也因為世界避免了一場大蕭條。在2008年10月,這些條件中沒有一個是確定的。對蘇黎世金融中心而言,其教訓在於:國家可以一次以盈利的方式拯救一家大銀行,卻不能指望第二次也能如此。

救助與業務根基

救助本身並未使UBS恢復元氣。該銀行在2009年繼續虧損,直到當年第四季度才恢復盈利。它將資產負債表和風險敞口削減了約一半,出售了巴西子公司UBS Pactual,並退出了與美國居民客戶的跨境業務。14 財富管理業務的資金外流持續了數個季度,部分原因是客戶擔心其資產的安全,部分原因是美國的稅務調查使該業務賴以建立的保密承諾受到質疑。此後幾年,UBS大幅縮減其投資銀行業務,轉而專注於財富管理;G.IV章將這一戰略調整置於“大而不倒”規則的背景下加以論述。2023年接管Credit Suisse的UBS,就其商業模式而言,正是它從2008年汲取教訓的產物。

註釋

  1. Yale Program on Financial Stability,“Switzerland: UBS Capital Injection, 2008”(同前)。 ↩
  2. UBS,“2008–2015”(公司歷史)(同前)。 ↩
  3. economiesuisse,“UBS-Rettung: Gewinne für Bund und SNB”,2013年11月1日,https://www.economiesuisse.ch/de/artikel/ubs-rettung-gewinne-fuer-bund-und-snb。 ↩
  4. Agre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Swiss Confederation on the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regarding UBS AG,2009年8月19日簽署於華盛頓特區,https://www.irs.gov/pub/irs-drop/us-swiss_government_agreement.pdf。雙方估計該請求所涉帳戶數量約為4450個。另見G.III章。 ↩
  5. Fetz第09.3348號議會提案(Postulat),“Umgang mit der UBS-Pflichtwandelanleihe und mit UBS-Aktien in staatlichem Besitz”,2009年3月20日提交聯邦院,Curia Vista,https://www.parlament.ch/de/ratsbetrieb/suche-curia-vista/geschaeft?AffairId=20093348(數據通過議會開放數據服務檢索,https://ws.parlament.ch/odata.svc/Business)。該提案要求聯邦委員會概述出售或持有票據及股票的各種情景。聯邦委員會建議予以接受,該事項於2010年6月10日結案。 ↩
  6. 聯邦財政部,“Differences relative to the stabilisation of UBS, Swiss and Axpo, and to COVID-19 credits”,https://efd.admin.ch/efd/en/home/financial-affairs/ubs-takeover-credit-suisse%20/differences-stabilisation-ubs-swiss-axpo-covid-19-credits.html。 ↩
  7. Allen,swissinfo.ch,2013年10月31日(同前)。 ↩
  8. 瑞士國家銀行,2013年11月8日關於向UBS出售StabFund的新聞稿,https://www.snb.ch/public/publication/en/www-snb-ch/publications/communication/press-releases/2013/pre_20131108/publications0_en/pre_20131108.en.pdf:“市場形勢良好時,資產被迅速出售;而在市場出現挫折時,例如2011年,則保持克制。”貸款的償還資金來自本金回收(134億美元)、利息收入(39億美元)和資產出售(158億美元)。UBS相當於資產10%的股本出資作為首要損失保護,購買1億股UBS股票的認股權證則作為次級損失保護。 ↩
  9. 瑞士國家銀行,2013年8月16日新聞稿(同前)。 ↩
  10. 瑞士國家銀行,2013年8月16日新聞稿(同前)。 ↩
  11. 瑞士國家銀行,2013年11月8日新聞稿,“UBS purchases StabFund from the SNB”,https://www.snb.ch/public/publication/en/www-snb-ch/publications/communication/press-releases/2013/pre_20131108/publications0_en/pre_20131108.en.pdf。 ↩
  12. Allen,swissinfo.ch,2013年10月31日(同前)。 ↩
  13. swissinfo.ch,“UBS buys back StabFund”,2013年11月8日,https://www.swissinfo.ch/eng/business/ubs-buys-back-stabfund/37289204。EFD的數字見上文所引頁面。 ↩
  14. UBS,“2008–2015”(公司歷史)(同前)。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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