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新加坡是日內瓦的另一大競爭對手。自2000年代以來,這個城市國家推行吸引貿易商的政策,其基礎是一項認證計劃:符合特定業務和就業條件的貿易公司可享受優惠稅率。1 新加坡可直接進入亞洲市場,擁有全球領先的港口之一、承襲英國傳統且備受尊重的法律框架、發達的金融中心以及公認的政治穩定。
許多日內瓦貿易商已在新加坡開設辦事處,有些還將總部遷往當地,例如Trafigura,其總部設在新加坡,而其大部分業務在日內瓦開展。2 新加坡尤其吸引與亞洲相關的職能,即與中國、印度和東南亞的貿易以及亞洲銀行提供的融資;而日內瓦則保留與歐洲、非洲、中東和美洲相關的職能。
新加坡也經歷過危機。2020年新加坡多家貿易商倒閉,其中一家暴露出以銀行為受害方的大規模欺詐,動搖了融資方的信心,並導致管控收緊。3 該中心以提高要求作為回應,從而削弱了其監管優勢。
| 中心 | 優勢 | 弱點 |
|---|---|---|
| 日內瓦 | 融資、檢驗、租船、法律和培訓產業集群;穩定;中立;時區 | 自然人稅收、生活成本、制裁、銀行撤出 |
| 迪拜 | 稅負較輕、物流、未對俄羅斯實施制裁、黃金和鑽石 | 融資生態系統欠發達、合規標準、地區風險和聲譽風險 |
| 新加坡 | 進入亞洲的通道、稅收認證計劃、英國法、港口 | 成本、遠離大西洋市場、2020年危機 |
| 倫敦 | 期貨市場、英國法、海上保險 | 稅收、退出歐盟 |
| 休斯敦 | 鄰近美國能源生產 | 職能侷限於能源領域 |
註釋
- Enterprise Singapore,“Global Trader Programme”(enterprisesg.gov.sg):“The GTP provides a concessionary tax rate of 5%, 10% or 15% on qualifying income for five years”(全球貿易商計劃(GTP)在五年內對合格收入提供5%、10%或15%的優惠稅率);合格收入來自實物貿易、經紀、衍生品和結構性大宗商品融資;僅限於擁有網絡和業績記錄、僱用合格專業人員並大量使用新加坡銀行、物流和仲裁服務的成熟國際實物貿易公司。 ↩
- Public Eye,“Négoce de matières premières : des statistiques à prendre avec des pincettes”(大宗商品貿易:須謹慎對待的統計數據),publiceye.ch(2026年9月訪問)。 ↩
- Wikipedia(英文),詞條“Hin Leong”:由Lim Oon Kuin於1963年創立的貿易商,於2020年4月17日申請法院保護,期貨合約未披露虧損8億美元,欠23家銀行債務38.5億美元(HSBC 6億、DBS 2.9億、OCBC 2億、UOB 1億美元);2020年8月14日首次以偽造罪被起訴,2024年6月追加105項罪名;2024年11月18日被判處17年零6個月監禁(2026年3月4日減為13年零6個月);2024年9月達成和解,約定向清算人和HSBC支付約35.9億美元。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